03省道萧山义桥至楼塔段改建工程绿化施工第LH01标段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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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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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03省道萧山义桥至楼塔段改建工程绿化施工第LH01标段评标已于2022年4月26日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完成,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312000
电 话:0571-87052924
招标人:杭州萧山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通惠南路227号2幢
邮政编码:311201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杭州萧山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施工招标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业绩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03省道萧山义桥至楼塔段改建工程绿化施工第LH01标段
开标时间:2022年4月25日 评标时间:2022年4月26日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312000
电 话:0571-87052924
招标人:杭州萧山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通惠南路227号2幢
邮政编码:311201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杭州萧山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施工招标评标结果
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评标价(元)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第LH01标段 |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浙江新桃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王华燕 | 99.98 |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投标人 | 瓶窑小城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南山公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 杭州余杭苕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2020.9完成过签约合同价格1951.57万元的绿化工程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项目经理(王华燕) | 备塘路(艮山西路-德胜路)地下综合管廊(自 来水供水管维修改造)景观绿化恢复提升工程 | 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 限公司 | 以项目经理身份担任过签约合同价格732.1343万元的绿化工程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03省道萧山义桥至楼塔段改建工程绿化施工第LH01标段
开标时间:2022年4月25日 评标时间:2022年4月26日
招标人名称:杭州萧山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