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庄河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耕地非粮化地块土地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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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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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庄河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耕地非粮化地块土地恢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DZB20220003
项目名称:庄河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耕地非粮化地块土地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233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233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庄河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耕地非粮化地块土地恢复工程,现状堤坝拆除,拆除土方就近回填至该地块底部。按照设计标高回填种植土,并平整。(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2、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7日 至 2022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庄河市明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华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庄河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耕地非粮化地块土地恢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DZB20220003
项目名称:庄河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耕地非粮化地块土地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233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233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庄河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耕地非粮化地块土地恢复工程,现状堤坝拆除,拆除土方就近回填至该地块底部。按照设计标高回填种植土,并平整。(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2、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7日 至 2022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庄河市明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华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