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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专题研究技术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23109FG057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专题研究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有调整
更正内容:
(1)原公告的采购文件中“子包三服务范围”内容:“对全省14个沿海地市进行调研,在落实国家要求的基础上,以清单方式逐岛(岛群)确定纳入“两空间一红线”海岛名录,对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明确功能、管控要求和保护措施,制定生态保护修复计划;将领海基点所在海岛及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内海岛、国防用途海岛、自然保护地内海岛以及具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重要自然遗迹等特殊保护价值和未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原则上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纳入生态保护区;将生态保护区以外的已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纳入海洋发展区,其他无居民海岛纳入生态控制区,限制开发利用;将本辖区内全部无居民海岛以清单形式逐岛(岛群)明确海岛功能、管控要求和保护措施。”
更正为:“对全省14个沿海地市进行调研,结合目前已有海底管线分布,依据海底地形地貌等环境条件和海域开发利用现状与发展需求,统筹规划海底管廊建设与管理;结合目前已建海底管线分布,对各规划风电场址进行海底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环境条件和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进行专题研究;根据专题研究结果,统筹规划海底管廊空间布局,合理布局电缆管廊及登陆点集约化建设;划定海缆管廊保护区域,提出海缆管廊管控要求及保护措施。”
(2)原公告的采购文件“2.服务期限”内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6月30日(含一年质保期)。”
更正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7月31日(含一年质保期)。”
(3)原公告的采购文件“7.1.3 进度要求,2、进度控制”内容:“中标人需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专题研究报告初稿、相关表格及相关图件;在5月31日前完成专家评审;6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并完成验收。”
更正为:“中标人需在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专题研究报告初稿、相关表格及相关图件;在6月30日前完成专家评审;7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并完成验收。”
(4)原公告的采购文件“标的提供时间”内容:“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更正为:“中标人需在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专题研究报告初稿、相关表格及相关图件;在6月30日前完成专家评审;7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并完成验收。”
(5)原公告的采购文件合同文本中“五、付款方式”内容:“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更正为:“本项目分四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第一期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支付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30%;如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30%。
2、第二期款:由中标人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采购人评审后,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5%。
3、第三期款:中标人提交的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经采购人同意后,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5%。
4、第四期款:中标人提交项目最终成果并通过验收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质保期服务承诺书后,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
项目实际支付总金额按合同金额,项目支付计划按合同约定执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导致支付延期,支付期限自动顺延,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7号5-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4月21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专题研究技术服务招标文件(20220419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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