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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新建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二次精装修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对“鞍钢集团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新建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二次精装修设计施工图审查”进行采购。现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报价。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占地面积约106693 平方米,新建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36505万元,新建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55300平方米(暂定),建筑总高度68.20米,地上15层建筑面积约为43260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为12040平方米。地上建筑由4层裙房及11层主塔楼组成,功能分区;4层裙房主要布置门诊、急诊、医技等,11层主塔楼为布置约400张床位的住院部,地下二层主要布置人防工程、停车位、机电设备房间等。新建项目工程的主要出入口布置在东侧,面临园林大道。(详见附件1;总平面布置图)
二次精装修的范围为主要公共空间及主要功能房间,二次精装修的建筑面积:1-5层的精装区域约2万平方米,病房层6-15层为标准层,每层1500平方米,共计约35000平方米。
(2)采购范围:鞍钢集团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新建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二次精装修设计施工图审查。其中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包括地质勘察报告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查范围是指除二次精装修以外的全部内容,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对施工图涉及的公共利益(包含绿色建筑)、公众安全(包括消防、人防、防雷、抗震等)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包含并不限于以下专项内容:勘察设计、人防设计、消防设计、医疗专项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防雷抗震等(施工图审图机构应包含的部分)。
二次精装修设计施工图审查包括:设计说明、平面图、天棚图、剖面图、节点详图、物料表等图纸设计内容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2.投标须知;
(1)采购人;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联系人;屈明 联系电话:0412-6706210.
(2)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健身街3号。
(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4)采购限价;上述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费的单价上限价为3.67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定为55300平方米;二次精装修设计施工图审查费的单价上限价为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定为35000平方米(其中,1-5层的精装区域约2万平方米;病房层6-15层为标准层,每层1500平方米);
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费及二次精装修设计施工图审查费的限价总额为27.3万元。
(5) 报价方式: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及二次精装修施工图审查费均采用单价报价的方式,工程施工图的建筑面积及二次精装修施工图的建筑面积均为暂估,最终依据报审的工程施工图建筑面积及二次精装修施工图建筑面积计算审查服务费。
(6)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周期:14个日历天。
二次精装修设计施工图审查周期:7个日历天。
(7)审查的要求;按照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
(8)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日。
(9)采购文件发放:2022年4月20日上午10点-4月22日上午十点到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机关楼301室领取。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书,具有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的能力。
(2) 投标人需具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机构类别为一类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资质。
(3)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二项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业绩,应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在其报价文件中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提供以下(但不限于)文件或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报价函;
(3)报价表;
(4)资格性证明资料;
投标人应在其报价文件中提供如下的资格性证明材料:
(1)投标公司的概况;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4)投标人的资质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注;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任何一项的虚假将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4.投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格式详见后面已給出的表格。
(2) 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3)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4月 25 日下午14.00分前(北京时间),报价文件纸质版以送达或邮寄形式发出,送达地址为鞍山市铁东区健身街10号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机关楼301室 收(联系电话:17612459424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全部投标报价文价应密封包装后提交,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投标人盖章。
5.评标
(1) 评标原则:在满足采购文件全部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购人保留价格磋商的权力)。
(2) 评标人员组成: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评标小组成员。
(3) 评标时间;2022年4月25日下午1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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