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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日报社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B-2022-009
项目名称: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单价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车辆采购项目
3(辆)
180000.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5400.00

(2)技术和服务要求
新能源轿车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1
车身尺寸(mm)
长≧4800,宽≧1830,高≧1490
2
轴距(mm)
≧2700
3
电机型式
永磁同步电机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2日  至 2022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楼
方式: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
(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的无须提供开户许可证),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2.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采购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2.3采购文件售价:0元/每份(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日报社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659188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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