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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三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三次)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三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ZC530900202220019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采购内容:公务用车(详见询价文件)
(七)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八)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中标人凭《云南省公务用车配备通知》中的购车单位名称开具购车发票;
(十一)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必须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十二)本项目需要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相关规定,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鼓励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
本项目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适用  □不适用
二、采购内容及规格要求:详见询价文件(详细技术参数)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交货地点/备注

越野车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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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车辆制造或销售;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电子版询价文件获取:请申请人于2022年4月24日09:00至2022年4月26日18:0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询价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不参与评标。
五、询价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7日15:00(北京时间);
(二)网上递交网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三)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后,还须按以下要求使用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的数字证书(CA)在开标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询价会开始时间:2022年4月27日15:00 (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4月26日18:00 以前。
(二)金额: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电汇凭证(须进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和网上确认不成功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投标保证金最终退还到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0138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谈判申请文件的;
2、供应商在询价申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未按时上传询价文件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何安华
联系电话:18008837869
 
采购代理机构: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询价公告(三次).pdf2022-04-21 15:05:00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询价文件(三次).pdf2022-04-21 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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