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议书及
可研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50115)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改扩建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
中标人:国开中咨(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2.000000万元
二、其他:
一、采购编号:HNZB2022050115
二、项目名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改扩
建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开中咨(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人民币贰拾贰万圆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项目负责人:万明刚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延庆区经济开发区双杏东街172号(中关村延庆园)。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内容: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
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并配合项目单位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和完
善的后续服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
工期:招标人提交编制项目建议书所需资料后7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项
目建议书批复后,招标人提交编制可研报告所需资料后2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
研究报告送审稿;合同签订35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报批版本,并配合招标人取
得批复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成果资料
完整、
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其内容的深度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并通过有关
部门评审取得批复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杜慧茹、代玉、孔永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6.1.收取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收取。
6.2.收取金额:本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仟圆整(¥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2各参与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
代表人签字,质疑函应当包括的内容可参考财政部第94号令的相关规定),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
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8.3谨对参与磋商活动的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社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5室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社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5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hnzbj5@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改扩建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HNZB2022050115
采 购 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
一、说明..................................................................................................................................................................11
二、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1
三、 磋商文件编制与发售....................................................................................................................................13
四、 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5
五、 磋商评审程序................................................................................................................................................17
六、 磋商评审方法................................................................................................................................................18
七、 成交结果公告与采购合同签订....................................................................................................................19
第三章 评审标准................................................................................................................................................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6
一、 磋商响应函................................................................................................................................................47
二、磋商一览表.................................................................................................................................................4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9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0
四、供应商资料................................................................................................................................................51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60
磋商 次报价表.................................................................................................................................................6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改扩建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
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8
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ZB2022050115
2.项目名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
议书及可研编制项目
3.预算金额:23万元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内容: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
议书及可研编制,并配合项目单位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和完善的后续服务等合同约
定的所有内容。
7.工期:招标人提交编制项目建议书所需资料后7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
建议书批复后,招标人提交编制可研报告所需资料后2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稿;合同签订35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报批版本,并配合招标人取得批复文件。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成果资料完整

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其内容的深度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取
得批复文件。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
企业及残疾人企业发展,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
咨询单位(服务范围含项目咨询建筑专业),且具有甲级资信证书(专业须含建筑专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
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
时间提供证明资料,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如果是事业单位至少应提供资产负债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
份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
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
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805室。
3.方式:现金/公对公转账。
4.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
注: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内容需与领取磋商文件实际情况相符,否则不予受理)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不来现场领取文件的,需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
内容需与领取磋商文件实际情况相符,否则不予受理)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PDF格式)以一个附件的形式发至hnzbj5@126.com邮箱,邮件标题
请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资料,邮件正文请写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
手机号、身份证号。未按要求提供邮件资料的,不予受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邮件信息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后会及时回复信息,供应商只需按照信息提示
操作即可。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4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第二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 他 补 充 事 宜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公开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社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5室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社区服务中心
2 采购代理
机构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
楼805室
邮箱:hnzbj5@126.com
3 项目名称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
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项目。
4 采购编号 HNZB2022050115
5 采购内容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
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并配合项目单位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并取
得批复文件和完善的后续服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
6 资金来源及落
实情况 单位自筹,已落实
7 预算金额 23万元
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9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10 工期 招标人提交编制项目建议书所需资料后7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建议
书,项目建议书批复后,招标人提交编制可研报告所需资料后20
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合同签订35日历天内提交
合格的报批版本,并配合招标人取得批复文件。
11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成果资
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其内容的深度达到行业主管部
门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取得批复文件。
12 政府采购政策
要求 落实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
同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文件、财库

2017〕141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13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
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服务范围含项目咨询建筑专业)

且具有甲级资信证书(专业须含建筑专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供应商成立
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资料

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如果是事业单位至少应提供资产负债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
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
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7)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14 是否接受
联合体 否
15 磋商有效期 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60日历天
16 签字盖章要求 签字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盖章是指盖单位
公章,其他如“投标专用章”无效;其他内容签字或盖章要求按
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
17 响应文件
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贰份(每份电子版
应包含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扫描版的PDF格式及正本可编辑的Wo
rd格式)
18 响应文件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1.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
活页装订;
2.可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可写简称)和供应商名称。
19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 响应文件提交
的截止时间 2022年4月22日14时30分
21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 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2 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第
二评标室
23 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法
24 磋商小组 组成: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
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25 是否授权磋商
小组确定成交
供应商 否,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6 采购代理
服务费 收费金额:本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仟圆整(¥6000.00元)。
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公对公转账。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须将代理服务费转账至以下账
户:
0
开户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郑州直属支行
账 号:4100 1526 0100 5020 2373
27 信誉查询 1、查询渠道和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
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的查
询网页截图打印为准并存档备查。
3、使用规则:
①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
理。
②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
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
据。
28 成交结果公告 磋商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成交结果将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介
上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 付款方式 建议书批复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可研批复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

1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工程及服务。
1.2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方式。
2、定义及解释
2.1
工程及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而为本项目提供与之相关的工程施工及服务。
2.2 采购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
2.4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5日期:指公历日。
2.6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纸质文件。
3、保 证
供应商应保证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4、磋商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当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2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
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2
5.执行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库〔2020〕46号文件)、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
2014〕68号文件)、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文件)。
5.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于非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对于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5.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
明函》。
5.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
明函》。
3
5.4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
明的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5同一供应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5.6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但不作为成交价
和合同签约价。
6.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以下简称“机构名录”)、《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以下简称“节能清单”)、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以下简称“环保清单”)。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中如有属于“节能清单”中标记“★”产品的(★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A0201060104 针式打印机,★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A02052305 空调机组,★A02052309 专用制冷
空调设备,★A020609 镇流器,★A0206180203
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A020910 电视设备,★A020911
4
视频设备,★A060805 便器,★ A060806
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经过“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证书的或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对于供货产品中属于“节能清单”中非标记“★”产品的以及属于

环保清单”产品并经“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相应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以及供货产
品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给于优先采购,并给予产品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 磋商文件编制与发售
7、总则
7.1
本磋商文件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
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
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
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7.2
本磋商办法是指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参照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磋商文件要求在明确采购需求后,对供
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8、诚邀供应商方式
采购人通过公开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方式诚邀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
目采购活动。
9、磋商文件的编制
9.1
本次磋商文件是为规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
购人的实际需求经采购人同意而制定。
9.2 磋商文件的构成
5
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标准
(4)技术标准及要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10、磋商文件的异议、澄清或修改
10.1 磋商文件的异议
10.1.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作出的答复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2.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
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四、 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1、响应文件的编制
1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应使用简体中文。
11.2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需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3 响应文件构成
6
11.3.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说明所提供的服务标准及价格。对所
提供的服务,应作简要介绍。
11.3.2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磋商响应函
(2)磋商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资料
(6)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12.磋商报价:本次采购不涉及报价。
13、首次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一式三份首次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
本贰份、电子版(U盘)贰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
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13.2首次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装订(不得活页装订,否则其响
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3.3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修改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4.响应文件的提交
14.1、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1供应商应将首次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别密封在不透明的包封内,加
贴封条,并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14.1.2包封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供应商须知第14.1款的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4.3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4迟交的响应文件
7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拒收。
15、磋商有效期
15.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
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
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
16.2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与原磋商有效期或根据磋商办法延长的磋商有效期终止日之前,供
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16.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承担法律责任。
五、 磋商评审程序
17、开启首次响应文件程序
(1)宣读磋商纪律;
(2)宣布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情况;
(3)检查响应文件密封状态;
(4)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8
18、磋商小组的组成与要求
18.1磋商小组是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磋商评定会工作的临时机构,由采购
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
18.2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8.3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8.4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

应当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
18.5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磋商
小组应当告知该供应商。
19、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9.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
19.1.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标准及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供应商未
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报价将被拒绝,不进入评审。
19.1.2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
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
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
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0、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9
20.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0.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1.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六、 磋商评审方法
22、评审方法
22.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
行综合评分。
22.2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
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2.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
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2.4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
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
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0
2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

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监督部门。
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
供应商;
23.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
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七、 成交结果公告与采购合同签订
24、确定成交结果并公告
2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
应商。
24.3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
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4.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
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24.5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接受。
24.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可参考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情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1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4.7供应商须对投诉和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函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
机构应一次性书面通知供应商让其补正,供应商未在合理的期限补正的或补正后仍不符合
规定的,不予受理。
25、签订采购合同
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
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2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
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6、其他事项
26.1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6.2本项目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
第三章 评审标准
3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要求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2.1.1 资格评审
标准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采购内容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
工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
磋商有效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项规定
响应文件
签字或盖章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其他实质性
要求 不存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况
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技术部分:40分
投标报价:15分
商务部分:45分
2.2.2 磋商基准价
的计算方法 磋商基准价=有效磋商报价(当有效磋商报价多余五家时(含
五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值。
2.2.3 磋商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磋商基准价)/磋商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①询服务方
案(10分
)供应商对服务内容理解准确、定位清晰、重点突出、法律依
据准确、咨询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合理的得10分;理解较准
确、定位较清晰、重点较突出、有法律依据、咨询服务方案
较全面较合理的得的6分;理解基本准确、有定位及重点、有
咨询服务方案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②工作流程组
织(5分)工作计划安排和措施详细、合理,有针对性,职责分工明确

工作开展流程详细的得5分;工作计划安排和措施较详细、
合理,较有针对性,职责分工较明确,工作开展流程基本详
细的得3分;有工作计划安排和措施但缺乏针对性,有职责分
工但并未明确,无工作开展流程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③质量保障措
施(5分)咨询工作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规范、可行的得5分;咨询工作
质量保证措施较详细、较规范、基本可行的得3分;咨询工作
质量保证措施不够详细、基本规范、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缺
项不得分。
④进度保障措
施(5分)咨询工作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5分;咨询工作进度保
证措施较合理、基本可行的得3分;咨询工作进度保证措施不
够合理、可行性较差的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⑤人员安排
(5分)根据项目组人员配置水平,分工安排是否明确合理进行评分

专业配置齐全,分工安排明确合理的得5分;专业配置较齐
全,分工安排较明确较合理的的3分;专业配置不齐全,无明
确分工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⑥重点与难点
分析和技术建
议(5分)对采购项目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分析透彻,技术建议可行
的得5分;对采购项目重点难点,把握较准确、分析较透彻,
技术建议较可行的3分;对采购项目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分
析不透彻,技术建议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⑦相关措施
(5分)确保相应咨询成果通过主管部门评估,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
批复文件的措施,措施合理全面的得5分,有措施但不够全面
的的3分;无措施或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备注:以上项目如有缺项,该项内容按0分计。
2.2.4
(2)投标
报价 a.磋商报价与磋商基准价相等的,得基本分10分。
b.磋商报价高于磋商基准价的,按每高1%从基本分上扣1分的比例扣分,扣

标准
(15
分)完为止。
c.磋商报价低于磋商基准价的,按每低于磋商基准价1%加1分的比例加分,
最高加5分;低于5%以上的,每再低1%,在满分15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
为止。
注:不足1%的,按照内插法计算得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评标价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产品
和监狱企业产品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
件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否则不予认可;
(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①类似业

(20分)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房建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业绩,每提供
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最多得20分。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
②管理人员
配置
(20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事相关业务5年及以上(以咨询工程
师(投资)证书初始登记时间为准),得10分;
2、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
资)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0分。
说明:须提供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同时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
合同。..()()
③服务承诺
(5分)1、承诺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及要求24小时内给予实质性回复,
得3分。
2、对后续服务列出具体措施,得2分。
1.评委在评分办法规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超出范围的,评分无效。
2.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
3.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评
委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4.评分办法中所涉及的证件、证书、证明文件均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5.本项目评审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但投标人须对其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
法性等负责,后期如有需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
核。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法
责任。
注:1、以上各评分项,若有缺项则该项不得分。
2、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客
户”)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方”)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方提供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议书
及可研编制项目。》
(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方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
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书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件,即:
附件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件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
附件D——工程咨询方的人员与岗位;
⑤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工程咨询方向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工程咨询相关服务。
五、客户向工程咨询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

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

各执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客户:
客户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电子信箱:
签于:年月日
工程咨询方:
工程咨询方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电子信箱:
签于:年月日
0
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
一、定义及解释
1.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1.1“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1.2“服务”是指工程咨询方根据本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

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1.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
他物品。
1.4“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方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
的受让人。
1.5“工程咨询方”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
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6“一方”和“各方”是指客户和工程咨询方。“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方
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1.7“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附件A(服务范围)

附件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
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1.8“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9“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10“商定的补偿”是指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1.11“服务产品”是在现在已知或以后开发的任何媒介中,由工程咨询方根据协议书
进行的有形和无形创作。服务产品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调查,模型,草图,图纸,技
术规定和其他类似的电子或实物材料。
2.解释
2.1本协议书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
时,应以中文为准。
1
2.2
组成本协议书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协议
书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函(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函(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
(4)通用条件;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
新签署的为准。
2.3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
签署的为准。
二、工程咨询方的义务
3.服务范围
工程咨询方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工程咨询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4.1“正常服务”是指附件A中列出的那类服务。
4.2“附加服务”是指附件A中列出的那类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
务”的那类服务。
4.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

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28条的规定,工程咨询方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5.1工程咨询方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5.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工程咨询
方应:
5.2.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附件A中未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
些详细规定必须是工程咨询方可以接受的。
2
5.2.2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
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进行工作。
5.2.3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产生重大影响的任
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方应尽快通知客户


5.2.4如果项目所在的管辖区有需要,工程咨询方应具有履行本协议所述服务的资格

或者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执行此类服务。
5.2.5工程咨询方应让客户保持对其服务进展的了解。
6.客户的财产
任何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提供给工程咨询方使用的物品都是属于客户的财产。当
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方应将尚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
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三、客户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客户应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规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工程咨询方提供他
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客户应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规定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方以书面形式
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客户应负责工程咨询方提供咨询服务时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方
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方收集需要的信息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需要,客户应免费向工程咨询方提供附件B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客户的职员
在与工程咨询方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方挑
选并提供职员。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接受工程咨询方的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3
客户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工程咨询方应与此类服务的
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工程咨询方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
对方认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方可自行安排,并
作为“附加的服务”。
工程咨询方应按照附件D的规定派遣相关人员。
14.代表
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按本协议书专用条件规定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
表。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
时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
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五、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工程咨询方的责任
16.1.1如果确认工程咨询方违反了第5.1款的规定,客户提出索赔,则工程咨询方应
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客户赔偿。
16.1.2工程咨询方应对其所提供的咨询成果负责,对其咨询报告中的原始数据、计算
方法、工艺方法、经济评价、社会评价、环境评价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负责。由于咨询报告
质量低劣、数据不实、计算方法错误所导致的决策失误,工程咨询方应该承担咨询失误的
责任,并向客户赔偿。
16.1.3工程咨询方应始终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并廉洁、忠实地提供服务。工程咨询
方既不应提供、也不收受任何形式的酬劳,以试图或实际:a)
寻求影响对咨询工程师的选聘或对其补偿,和(或)影响其客户;或b)
寻求影响咨询工程师的公正判断。工程咨询方应承担其腐败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经济
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
16.2客户的责任
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他对工程咨询方应尽的义务,工程咨询方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
责向工程咨询方赔偿。
17.责任的期限
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

在规定时间之外提出索赔无效。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赔偿的限额
18.1.1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的
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18.1.2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
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18.1.3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
的最高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
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18.2保障
18.2.1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
用支出。
18.2.2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客户应保障咨询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所造成的不利影
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1)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所办理的保险中;
(2)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1)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索赔;
(2)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
工程咨询方需购买以下保险:
19.1对16.1条工程咨询方的责任进行保险并追加保险额;
5
19.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并追加保险额;
19.3进行其他各项保险。
工程咨询方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客户可接受的条件下,由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
或追加保险额。上述各项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额应由客户负担。
工程咨询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周内通知客户支付合同期间所投的相关保险的费用并附
上凭据。如缺少凭据,客户有权以此为正当理由终止合同。
20.客户财产的保险
除非客户另有书面要求,工程咨询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客户可接受的条件对下
列各项进行保险:
20.1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客户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0.2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六.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工程咨询方收到客户对其建议书发出中标函之日或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
之日(如有时),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延
期的例外。
23.变更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各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书
如客户书面要求,工程咨询方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此类建议书的编制和提交应
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障碍或延误导致服务工作量的增加或工作时间的延长

则:
25.1工程咨询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客户;
25.2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6
25.3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书工程咨询方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使工程咨询方无法负责或不
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工程咨询方应立即通知客户。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己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延长,直至此种
情况消失。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已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种情况的发生可
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客户的通知
27.1.1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询方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工程
咨询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将开支减至最小。
27.1.2如果客户认为工程咨询方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工程咨询方

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客户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
35天内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
27.2工程咨询方的通知
在下述情况下,工程咨询方向客户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他才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

在进一步的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
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27.2.1当过了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30天后,工程咨询方仍未收到其提出书面异议
的那一部分款项时;
27.2.2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7.3发生争执时,合同双方无权终止他们履行合同的义务。咨询工程师无权停止计划
服务或扣留服务内容或相关文件,除非按照合同规定或法律条文他有扣留权。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第27.1.2款终止
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服务”或

附加的服务”之外,工程咨询方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

额外的服务”。
7
工程咨询方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七. 支付
30.对工程咨询方的支付
30.1客户应按合同条件和附件中规定的细则向工程咨询方支付

正常的服务”报酬,并且按照附件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

附加的服务”报酬,如果此费率和价格适用的话。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
30.2除非另有书面协定,客户应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工程咨询方支付:
30.2.1工程咨询方的职员在履行服务中所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

额外的服务”的报酬;
30.2.2由工程咨询方所花费的一切其他额外开支的净成本。
31.支付的时间
31.1给付工程咨询方的到期款项应迅速支付。
31.2如果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时间内工程咨询方没有收到付款时,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
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
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工程咨询方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本协议书专用条件约定。
33.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客户对工程咨询方提交的支付通知单中的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
收到支付通知单24小时内向工程咨询方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
项目的支付。第31.2款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工程咨询方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4.独立的审计
咨询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客户可在发出通知
后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咨询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
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8
八.一般规定
35.语言和法律
本协议书的语言及遵循的法律见协议书专用条件的规定。
36.立法的变动
在签订本协议后,因提供服务所在地(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明的工程咨询方的业
务总部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款发生变动而引起服务费用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
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7.转委托合同
37.1除支付款项的转让外,没有客户的书面同意,工程咨询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涉及
到的利益。
37.2没有对方的同意,无论客户或工程咨询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即使
在客户同意工程咨询方把某些任务交给第三方来完成,工程咨询方仍然是唯一责任方。
37.3没有客户的书面同意,工程咨询方不得开始实施、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
务的任何转委托合同。
38.利益的冲突
除客户另外书面同意,工程咨询方的职员不应获得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
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工程咨询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客户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39.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
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
认。
九.版权和许可
40.版权
40.1工程咨询方和客户保证,在提供服务产品或任何其他信息以用于工程项目时,提
供方是此类信息的版权所有者,或获得版权所有者传播此类信息的许可。任何第三方如果
提出侵权指控,信息提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
40.2工程咨询方及其转委托服务方应被视为其各自服务产品的作者和所有者,并拥有
各项法定权利,包括版权。为满足官方监管要求或与项目相关的相似目的而提交或分发服
务产品并不减少工程咨询方保留权利。
40.3执行本协议后,如果客户履行其义务,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所有款项,则工程咨
询方授予客户使用其服务产品用于设计、建造、使用、维护、更改和添加项目的非独占许
可。根据本条授予的许可,客户可以授权客户的其他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仅仅为了设计、
建造、使用、维护、更改和添加项目而复制服务产品的适用部分。如果工程咨询方按照第
27.2款的规定正当地终止本协议,则是本部分授予的许可终止。
40.4除第40款规定的许可外,本协议未规定或暗示其他任何授权或权利。未经工程咨
询方书面同意,客户不得将本协议授予的任何许可分配、委托、再许可、质押或转让给第
三方。任何未经授权而对服务产品的使用,均由客户自行承担风险,工程咨询方无需负责

41.出版
除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咨询方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出版有关工程和
服务的书籍。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二年内出版,则须取得客户批准。
十.争议解决
42.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43.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协议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
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44.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二部分 专用条件
1.1项目是:《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建议书及可研编制项目。》
7.资料
0
为了不耽搁服务,客户应在
天内免费向工程咨询方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
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客户应在
天内就工程咨询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14.代表
客户方的代表为 ;工程咨询方的代表为 。
17.责任的期限:本协议书生效日期为责任起始日期。责任终止日期根据适当法律或
法规决定,本项目应不迟于服务完成或终止日期;但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服务内容的责任期
限应延长至有关部门规定的工程寿命期。每次提出索赔的一方应在对方违约事件发生后14
日内向对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28日内提出详细索赔依据和具体要求。
18.1赔偿的限额:协议书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为完成正常的
服务(或其中规定部分),客户付给工程咨询方的最高费用,或不超过___万元。对双
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
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工程咨询方履约延误执行按日赔偿率赔偿的,不再因延误而
偿付其他赔偿或补偿。
22.服务开始日期:(可选用以下条款方案)
①在协议书生效后_/_天内,或
②在工程咨询方收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天内;或
③在工程咨询方的银行确认已根据协议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__天内。
服务完成日期:(对于投资前或工程实施前的各类咨询服务,或只提供咨询报告、建
议书等的服务,可规定:)自服务开始日期起____月(或日)内完成。(对于履行为
完成某项工程(合同管理)或某一预定任务所需的服务,可规定:)自服务开始日起至负
责的工程或任务预定完成日期____为止。
31.支付的时间:当地货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方支付通知单
天内,外币(如有时)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方支付通知单 天内。
32.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人民币
支付的货币
1
对协议书货
币的汇率
35.协议书的语言和法律
语言_______
主导语言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
(此处可增加税赋条款)
36.工程咨询方业务总部所在地:
43.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44.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A:服务范围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参照技术标准,签约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本协议书委
托的服务范围)
附件B:客户为工程咨询方提供的职员、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一、客户提供的设备设施(按实际需要,双方协商选填下表)
提供时间
年 月 日
一、交通工具
1.
2.
2
二、邮电通讯设备与设施
1.
2.
三、办公设备
1.
2.
四、机电设备
1.
2.
五、
1.
2.
二、客户提供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按实际需要,双方协商选填下表)
提供时间
年 月 日
一、住宅
二、办公室
三、交通道路
四、仓储设施
五、公共设施
三、客户提供的人员和其他人员服务(按实际需要,双方协商选填下表)
3
提供时间
年 月 日
一、翻译人员
二、联系人员
三、服务人员
附件C:报酬和支付
报酬计取:
1.客户同意,按以下方法计算支付工程咨询方的酬金。(根据委托咨询服务的内容不同,
可分别选用下列条款)
(1)对委托的_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或按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计算酬金(此类计费方法适用于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编制和评估咨询)。合计酬金总额为_/_元。
(2)对委托的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照工程概算投资费率标准计算酬金(此类
计费方法适用于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服务),合计酬金总额为_/_元。
(3)对委托的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照勘察工作量费率计算酬金(此类计费方
法适用于工程勘察服务),合计酬金总额为_/_元。
(4)对委托的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照工程咨询人员工日收费标准计算酬金(适用于其他各类咨询服务),合计酬金总额_/_元。
(5)对委托的_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照双
方协议酬金总额付费(适用于没有收费标准的各类咨询服务),合计总额为____元。
(6)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统筹,按照双方协议酬金总额付费,合计总额为_/_元。
(7)客户与工程咨询方双方同意,按照工程咨询人员工日收费标准计算附加服务酬金和
额外服务酬金。分别为_/_元和_/_元。
4
2.除上述酬金外,客户应补偿工程咨询方发生的合理开支(指工程咨询方为服务的目的,
向第三方支付的直接净开支。如人员运送费、行李费、通讯费、印刷、复印费等),双方
协商按实际结算,预计为_/_元。
以上报酬总额(酬金加开支)合计为______元。
3.双方同意,客户付给工程咨询方的报酬中_/_%支付_/_(外币名称);_/_%支付
当地货币(非涉外咨询项目可删除此条款)。
4.按工日收费标准计费的报酬,每年1月1日按当时物价指数变动进行必要调整,外币按汇
率变动进行调整。
二、支付方式:
5.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客户支付给工程咨询方酬金总额的
%
预付款;(国际咨询项目分列外币:_/_,当地货币_/_。)在以后分期付款中逐步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涉外项目如客户要求,可增加下列备用条款:预付款拨付前,工
程咨询方应在客户认可的银行开具一定金额的偿还保函。)
6.履约期间的报酬,按 月(或按几个阶段)
支付,由工程咨询方提出上月(或阶段)支付通知单、费用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酬金和应补偿开支应分列,报送客户审核并支付。
末次支付可按本协议书第12条规定,暂扣 %以下尾款,在咨询成果验收合格后支付。
7.不管哪个月(或阶段)发生的附加服务或额外服务,都要随着该月(或阶段)的服务酬
金一并支付。
8.在协议书终止或撤销的情况下,根据本协议书第29款的规定,虽未到支付报酬的日期,
工程咨询方有权得到已完成的服务的付款。
9.报酬支付方法。客户按本附件规定,将应付报酬由银行划拨给工程咨询方(或开具保兑
信用证,这时,如是国际贷款机构资助项目还应规定:但应取得国际贷款机构的支付承诺


工程咨询方在收到后3日内将收据转给客户。
注:如中标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付款。
附件D:工程咨询方派遣的人员与岗位
5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职称学历 专业 岗位 派遣时间
1
2
3
4


(如果有)工程咨询方的组织架构为:
合同附件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
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
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平台”查询联系。
6响应文件格式
7
8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改扩建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9
一、磋商响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们收到了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我方详细研究了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报价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 愿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
(2) 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
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日历天。如果成为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
我们愿提供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
整、真实和准确。
(5)
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磋商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
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提,我公司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 我们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
我们承诺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8) 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
地 址: 电 话: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0
日期:年 月 日
1
二、磋商一览表
项目名称
磋商内容
磋商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报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工期
质量要求
磋商有效期 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60日历天
其他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响应文件
中无需附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
四、供应商资料
4.1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
5
4.2商务条款偏差表
条款号 品 目 采购要求 响应情况 是否偏离 备注
1 采购内容
2 工期
3 质量要求
4 磋商有效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
4.3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附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
劳动合同、荣誉证书(如有)。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拟派项目负责人
个人专业资格及证书
毕业
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委托人 总投资额(万元)
7
附2:拟投入人员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后按下列要求附相关资料:
1.所有人员应附身份证扫描件;
2.
投标人按采购需求中所需要配备的人员岗位配置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如有)

序号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执业资格
证或上岗
证书 工作年限
1
2
3
4
5
8
附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合同价格
项目服务期
承担的工作
备注
注:本表后附业绩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9
附5: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合同价格
项目服务期
承担的工作
备注
注:本表后附业绩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0
4.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1
日 期:
2
4.5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声明函
注:
1.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属于
的监狱企业的,价格予以6%的价格扣除。
2.属于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3
4.6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
_
_
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规定予以6%的价格扣除。
2.属于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4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5
附件:
磋商 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磋商内容
磋商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报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工期
质量要求
磋商有效期 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60日历天
其他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本表不需要附至响应文件中,需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前打印几份盖章,以
在磋商时进行二次及多次报价使用。
序号名称内容
1采购人名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社区服务中心
2采购代理
机构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
楼805室
邮箱:hnzbj5@126.com
3项目名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
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项目。
4采购编号HNZB2022050115
5采购内容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
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并配合项目单位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并取
得批复文件和完善的后续服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
6资金来源及落
实情况
单位自筹,已落实
7预算金额23万元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标段划分1个标段
10工期招标人提交编制项目建议书所需资料后7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建议
书,项目建议书批复后,招标人提交编制可研报告所需资料后20
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合同签订35日历天内提交
合格的报批版本,并配合招标人取得批复文件。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成果资
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其内容的深度达到行业主管部
门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取得批复文件。
12政府采购政策
要求
落实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
同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文件、财库

〔2017〕141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13供应商
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
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服务范围含项目咨询建筑专业)
,且具有甲级资信证书(专业须含建筑专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供应商成立
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资料
,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如果是事业单位至少应提供资产负债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
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
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7)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14是否接受
联合体
15磋商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60日历天
16签字盖章要求签字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盖章是指盖单位
公章,其他如“投标专用章”无效;其他内容签字或盖章要求按
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
17响应文件
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贰份(每份电子版
应包含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扫描版的PDF格式及正本可编辑的Wo
rd格式)
18响应文件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1.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
活页装订;
2.可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可写简称)和供应商名称。
19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响应文件提交
的截止时间
2022年4月22日14时30分
21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
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2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第
二评标室
23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24磋商小组组成: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
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25是否授权磋商
小组确定成交
供应商
否,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6采购代理
服务费
收费金额:本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仟圆整(¥6000.00元)。
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公对公转账。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须将代理服务费转账至以下账
户:

应包含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扫描版的PDF格式及正本可编辑的Wo

rd格式

开户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郑州直属支行
账 号:4100 1526 0100 5020 2373
27信誉查询1、查询渠道和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
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的查
询网页截图打印为准并存档备查。
3、使用规则:
①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
理。
②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
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
据。
28成交结果公告磋商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成交结果将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介
上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付款方式建议书批复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可研批复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中如有属于“节能清单”中标记“★”产品的(★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A02052301制冷压缩机,★A02052305空调机组,★A02052309专用制冷

空调设备,★A020609镇流器,★A0206180203

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1

5.5同一供应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视频设备,★A060805便器,★A060806

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经过“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
标准
资格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2.1.2响应性评审标
采购内容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
工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
质量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
磋商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项规定
响应文件
签字或盖章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其他实质性
要求
不存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况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部分:40分
投标报价:15分
商务部分:45分
2.2.2磋商基准价
的计算方法
磋商基准价=有效磋商报价(当有效磋商报价多余五家时(含
五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值。
2.2.3磋商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磋商基准价)/磋商基准价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2.4
(1)技
术部分
评审标
实施方
案方案
(40分
①询服务方
案(10分
供应商对服务内容理解准确、定位清晰、重点突出、法律依
据准确、咨询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合理的得10分;理解较准
确、定位较清晰、重点较突出、有法律依据、咨询服务方案
较全面较合理的得的6分;理解基本准确、有定位及重点、有
咨询服务方案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②工作流程组
织(5分)
工作计划安排和措施详细、合理,有针对性,职责分工明确
,工作开展流程详细的得5分;工作计划安排和措施较详细、
合理,较有针对性,职责分工较明确,工作开展流程基本详
细的得3分;有工作计划安排和措施但缺乏针对性,有职责分
工但并未明确,无工作开展流程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③质量保障措
施(5分)
咨询工作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规范、可行的得5分;咨询工作
质量保证措施较详细、较规范、基本可行的得3分;咨询工作
质量保证措施不够详细、基本规范、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缺
项不得分。
④进度保障措
施(5分)
咨询工作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5分;咨询工作进度保
证措施较合理、基本可行的得3分;咨询工作进度保证措施不
够合理、可行性较差的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⑤人员安排
(5分)
根据项目组人员配置水平,分工安排是否明确合理进行评分
,专业配置齐全,分工安排明确合理的得5分;专业配置较齐
全,分工安排较明确较合理的的3分;专业配置不齐全,无明
确分工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⑥重点与难点
分析和技术建
议(5分)
对采购项目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分析透彻,技术建议可行
的得5分;对采购项目重点难点,把握较准确、分析较透彻,
技术建议较可行的3分;对采购项目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分
析不透彻,技术建议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⑦相关措施
(5分)
确保相应咨询成果通过主管部门评估,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
批复文件的措施,措施合理全面的得5分,有措施但不够全面
的的3分;无措施或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备注:以上项目如有缺项,该项内容按0分计。
2.2.4
(2)
投标
报价
a.磋商报价与磋商基准价相等的,得基本分10分。
b.磋商报价高于磋商基准价的,按每高1%从基本分上扣1分的比例扣分,扣

评审
标准
(15
分)
完为止。
c.磋商报价低于磋商基准价的,按每低于磋商基准价1%加1分的比例加分,
最高加5分;低于5%以上的,每再低1%,在满分15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
为止。
注:不足1%的,按照内插法计算得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评标价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产品
和监狱企业产品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
件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否则不予认可;
(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4
(3)
商务
部分

审标
准(4
5分)
①类似业

(20分)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房建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业绩,每提供
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最多得20分。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
②管理人员
配置
(20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事相关业务5年及以上(以咨询工程
师(投资)证书初始登记时间为准),得10分;
2、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
资)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0分。
说明:须提供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同时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
合同。
③服务承诺
(5分)
1、承诺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及要求24小时内给予实质性回复,
得3分。
2、对后续服务列出具体措施,得2分。
1.评委在评分办法规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超出范围的,评分无效。
2.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
3.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评
委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4.评分办法中所涉及的证件、证书、证明文件均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5.本项目评审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但投标人须对其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
法性等负责,后期如有需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
核。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法

支付的货币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年 月 日
一、交通工具
1.
2.

对协议书货
币的汇率

二、邮电通讯设备与设施
1.
2.
三、办公设备
1.
2.
四、机电设备
1.
2.
五、
1.
2.

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年 月 日
一、住宅
二、办公室
三、交通道路
四、仓储设施
五、公共设施

名称数量要求提供时间
年 月 日
一、翻译人员
二、联系人员
三、服务人员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专业岗位派遣时间
1
2
3
4
……

项目名称
磋商内容
磋商价
(包含管理费、
税金及其他费用
磋商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报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
工期
质量要求
磋商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60日历天
其他声明

条款号品 目采购要求响应情况是否偏离备注
1采购内容
2工期
3质量要求
4磋商有效期

姓 名年 龄学历
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拟派项目负责人
个人专业资格及证书
毕业
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委托人总投资额(万元)

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
证或上岗
证书
工作年限
1
2
3
4
5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合同价格
项目服务期
承担的工作
备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合同价格
项目服务期
承担的工作
备注

2.属于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磋商内容
磋商价
(包含管理费、
税金及其他费用
磋商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报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
工期
质量要求
磋商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60日历天
其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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