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二期结果公告(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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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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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二期结果公告(合同包[350427]GDPG[CS]2022001-1)
一、项目编号:[350427]GDPG[CS]2022001
二、项目名称: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二期
三、采购结果
[350427]GDPG[CS]2022001-1 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427]GDPG[CS]2022001-1 包1
福州蓝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类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标准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按的1.5%收取,100—500万元的按0.8%收取,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030211010010000256629、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梅列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427]GDPG[CS]2022001-1 包1 :15112元
收取对象: 福州蓝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所有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新城东路3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体育馆(东新六路)体育馆6号店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350427]GDPG[CS]2022001
二、项目名称: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二期
三、采购结果
[350427]GDPG[CS]2022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州蓝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管前路30号福兴茶会西区9#楼105单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427]GDPG[CS]2022001-1 包1
福州蓝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302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拟将现有馆藏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完成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2008年之前及2019、2020、2021档案约2600000页(具体数量按实计算)档案扫描、装订、数据挂接等工作。 | 对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档案室馆藏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工作,同时对这部分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实现档案装订标准化、高效化,对以纸质为主要载体的档案,通过扫描、拍照、刻录、复制等技术手段,将纸质、音像、多媒体证据等档案转换为标准化电子档案,并将符合法院电子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档案数据导入数字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建成资料齐全的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查阅、检索的网络化、自动化和无纸化,满足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化的工作目标。最后成果以硬盘、移动硬盘、蓝光光盘方式交付采购人。 | 1 | 项 | 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流程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保密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执行:项目依据的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3)《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 (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5)《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 (6)《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7)《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8)《电子诉讼档案著录规则》; (9)《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 (10)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 (11)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的法院信息化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12)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13)闽高法[2016]262号《全省法院档案数字化实施方案》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邱斌 (包1) |
评审专家: | 范永庭,陈建布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标准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按的1.5%收取,100—500万元的按0.8%收取,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030211010010000256629、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梅列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427]GDPG[CS]2022001-1 包1 :15112元
收取对象: 福州蓝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所有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新城东路3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体育馆(东新六路)体育馆6号店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