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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2014年“双高”基地土地整治项目复核及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大新县2014年“双高”基地土地整治项目复核及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新县2014年“双高”基地土地整治项目复核及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新县2014年“双高”基地土地整治项目复核及检测
二、采购项目编号:CZZC2018-G3-00184-GXGX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地点:大新县
2.项目规模:21276.2亩。
3.采购内容:大新县2014年“双高”基地土地整治项目复核及检测服务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价为:壹佰零陆万叁仟捌佰壹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且具有合法资格的投标人;
3、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工程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格,其中工程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应覆盖《土地整治工程第二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
45/T 1056-2014)中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4.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测绘类专业或土地管理中级或以上职称;
5、须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6]53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和信息变更登记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1号)文件中的参建单位,不接受被违规通报的供应商。
6、根据财库[2017]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2月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时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项目负责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前来购买:(1)授权委托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和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6)税务机关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或盖有税务局公章的纳税申报表或银行扣税底单(无纳税证明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7)投标单位2017年度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界面结果或截图(信用详情部分)。
[注:以上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证书若已过期或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供应商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24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500159805405955667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4日15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2月24日15时00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时还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大新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
      联系人电话: 韦卓鑫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崇左市石景林街道金鸡麦那新村安置点17B-12房四楼            
      项 目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监督部门:
大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 0771-3626646
 
       
 采购人:大新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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