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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扩建工程清流县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提升治理工程(清流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扩建工程、清流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清流县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提升治理工程(清流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扩建工程、清流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421040110009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提升治理工程(清流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扩建工程、清流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清发改【2021】55号、清发改【2021】69号和清发改【202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流县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提升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清流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扩建工程、清流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清流县境内

2.3计划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9863.4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暂定为16776.1万元。

2.4项目概况:(1)工程建设部分:①清流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9716.1万元,其中镇域投资6286.4万元(工程建安费用532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0.6万元、基本预备费299.3万元)、乡域投资3429.7万元(工程建安费用287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5.1万元、基本预备费163.3万元)。本工程分镇域、乡域两部分建设,其中镇域新建污水处理站点13座,配套建设管网和附属工程;乡域新建5个集镇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新建污水处理站点11座,配套建设管网和附属工程。处理规模:总生活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800m3/d。②清流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0147.3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857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5.83万元,基本预备费483.22万元。为可研部分的二-五期(2022年~2025年)分别需完成治理的村庄数为6个,7个,7个,6个,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污水主管道39.264KM,新建或改造村庄集中小型污水处理设施30座,合计建设处理规模共1765t/d。

(2)委托运营部分:新建或提升改造和需纳入统一运营管理的存量部分设施的运维(以政府、投资方清算、移交的为准)。该部分招标控制价按照运营费用评估为准,实际按照中标金额结算。

2.5计划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建设期到2025年)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施工图审查、运营费用评估、项目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代理:本项目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项目备案、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发售、答疑、开标评标、协调合同签订、标后备案等

(2)工程监理: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3)工程造价咨询: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进度款的审核以及配合工程施工结算的财政送审。

(4)运营费用评估:运营期管网的养护费用测算和吨位污水处理费用的测算,作为下步运营部分的招标控制价格;

(5)施工图审查: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按国家相关规定对施工图进行审查;

(6)项目管理: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中对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运营费用评估、施工图审查进行组织、协调以及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合同、组织图纸评审、验收等管理工作。

2.7质量标准:①招标代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及地方标准,完成招标代理的内容和最终中标通知书发出;②工程监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其他有关监理规范、规程,最终通过竣工验收;③工程造价咨询: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及其他造价管理规范、规程,最终通过财政审核;④施工图审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⑤项目管理: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运营费用评估、施工图审查完成,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8本招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32.63万元(服务费用以实际发生项目为准,实际发生费用以财审部门结算审核价(或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备招标代理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招标代理业务;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4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5拟派造价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6其他要求: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②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均应不属于三明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③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④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426日08:00:00至2022 55日23:59:59,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肆仟元整(¥660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 年525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清流碧林北路5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 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电 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清流县碧林北路6幢

电 话:0598-53228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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