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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2〕16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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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2〕16号)

一、项目编号

YFGP-2021-B-0209

二、项目名称

天津农学院东西校区内公共设施所有零修碎修工程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7楼B区701

被投诉人(代理机构):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

相关当事人(采购人):天津农学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相关供应商:天津市江旭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丰年村街富安路12-5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相关供应商不是本次招标的合格供应商;

2.相关供应商报价不合理;

3.相关供应商业绩不符合评分要求,且造假;

4.相关供应商不满足项目经理评分要求,存在借证或者造假行为;

5.相关供应商不满足服务人员评分要求,存在借证或者造假行为;

6.相关供应商不响应非“★”技术和商务要求,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7.相关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不全面、不完善、可行性差,无针对性。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采购人委托,被投诉人于2021年12月30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诉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140万元。2022年1月25日,被投诉人发布投诉项目中标公告,相关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1000.89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1、2、3、4、5、6、7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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