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林坊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病房楼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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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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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瑞晟招【2021】04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城县林坊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病房楼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连城县林坊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病房楼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瑞晟招【2022】047号
各投标人:
连城县林坊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病房楼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如下:
1、采购文件中所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2022年5月17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以上此条款内容修改为: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3、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
附件:
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采购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采购人:连城县林坊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城县林坊镇卫生院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林坊镇卫生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A幢(龙工大厦)2102、210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黄燕、连慧练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瑞晟招【2021】04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城县林坊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病房楼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连城县林坊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病房楼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瑞晟招【2022】047号
各投标人:
连城县林坊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病房楼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如下:
1、采购文件中所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2022年5月17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综合实力 | 1 |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有获得电梯双向动作限速器专利证书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以上此条款内容修改为: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综合实力 | 1 |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1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3、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
附件:
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采购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采购人:连城县林坊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城县林坊镇卫生院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林坊镇卫生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A幢(龙工大厦)2102、210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黄燕、连慧练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