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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湛江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1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A-ZB2022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括坡头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大楼,南调路158号办公区,第一
税务分局,官渡税务所、海景宿舍,金地宿舍,原乾塘税务所,原南三税务所等区域。
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服务内容
人员配置
服务期限
第一年管理服务费
第二年管理服务费
3.1
办公场所安保工作
26人
2年
800000元
800000元
3.2
办公场所保洁绿化工作
800000元
800000元
3.3
办公场所的临时性应急工作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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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配置和要求
4.1岗位及人员配置(26人)
4.1.1安保人员不少于15人。
4.1.2保洁绿化岗不少于11人。
4.2保安员素质要求
4.2.1 55岁以下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初中和以上文化程度,有相关治安员上岗证,持证上岗。
4.2.2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为人正直,道德品质良好,吃苦耐劳;
4.2.3熟悉治安服务和安全工作,有一年以上安保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4.2.4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
4.2.5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4.2.6工作严谨、规范,责任心强,有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4.2.7外地户口需要本地人担保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持上
岗证等证件。
     4.3保洁绿化员的素质要求:
     4.3.1保洁绿化员,45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在本岗位工作1年以上,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对保洁绿化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并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较好地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
五、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
5.1安保工作内容
5.1.1每天24小时值班,实施三班倒工作制,每班1人上班时间8小时,具体时间:8:00—16:00,16:00—24:00,24:00—8:00(含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
5.1.2安全防范、维护单位公共秩序。
5.1.3负责做好整个区局的“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维护所有办公区域治安秩序,确保局内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共基础设施和消防设施、生活设施、工作人员及外来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5.1.4负责维持大门出入口秩序,确保出入口畅通。
5.1.5负责非工作时间出入人员的登记工作。
5.1.6负责查验各类物品放行手续。
5.1.7积极配合税务局做好各项临时交办的工作。
5.1.8负责指引来访、办事人员车辆有序地停放在办公大楼前后,不允许任何车辆在办公大楼前后乱停乱放。
5.1.9其他临时性安保工作。
5.2安保班长工作职责
5.2.1服从管理,在区局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做好整个区局的“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维护整个办公大楼的治安秩序,确保区局内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共基础设施和消防设施、生活设施、工作人员及外来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5.2.2在做好治安消防工作的同时,负责整个办公大楼的清洁监管工作,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
5.2.3协助公安机关及区局有关部门组织处理在局内发生的重大治安案件和事故。
5.2.4组织消防检查、训练、演习。
5.2.5完善区局内各项安防管理制度。
5.2.6分配各岗位工作,并检查各岗位的工作执行情况。
    5.2.7指导保安做好各项安保工作。
    5.2.8负责抓好保安员工队伍的管理及业务培训工作。
5.2.9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接待及迎检期间的安全保卫方案。
5.2.10每季度召开 1 次安保管理服务报告会议,向区局机关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5.3安保员工作职责
    5.3.1密切关注大门出入口及周边开阔地情况,负责维持大门出入口秩序,确保出入口畅通。
    5.3.2接待和指引参观、来访人员,做好有效指引并进行登记;分辨并拒绝推销、乞丐、衣冠不整、身份不明等嫌杂可疑人员进入;劝阻推销及闲杂人员进入。
    5.3.3为区局工作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做到站立服务,微笑服务。   
    5.3.4负责指引来访、办事人员车辆有序地停放在办公大楼前后,不允许任何车辆在办公大楼前后乱停乱放。
5.3.5发现、处理、上报岗区发生的治安、消防等紧急突发事件,并采取积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当班记录工作。
5.3.6车辆出入安全管理。
①负责对出入办公区和宿舍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有序通过安全闸并指挥停放在指定位置。
②维护车辆出入安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维修,以免影响车辆通行。
5.3.7积极配合区局做好各项临时交办的工作。
5.4 管理制度
    5.4.1熟悉和掌握区局办公区域环境及人员活动情况,结合辖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5.4.2坚守岗位,严格控制出入口,把好人员出入、物品放行关。未经批准,任何情况下不得私自离岗。
    5.4.3维护辖区治安秩序,敢于纠正和制止辖区内的违章、违法行为,确保辖区正常的办公、办事秩序,确保辖区的生命财产安全。
    5.4.5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严禁粗言烂语,严禁与职员发生言语争执,严禁打斗。
    5.4.6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遵守职业纪律,严格执行政策法令和管理规章,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喝酒、不玩手机;要依时巡逻,提高警惕,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5.4.7遇紧急事件及重大事故应报告区局相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涉及刑事及重大责任的事件,报区局相关部门报派出所立案处理,并在交接班簿上做好记录。
5.5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5.5.1办公大楼工作人员或办事人员从区局办公区域内带出各种设施设备、家具及其他物品等,必须持盖有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方可放行,并将证明资料存档备查。
5.5.2所有带(运)出物品者必须服从管理,如实回答安保人员的查询。
5.6交接班规定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5.6.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5.6.2本班与下一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5.6.3交班人员将公物转交下一班,并在工作记录栏目里写明下一班接岗人的姓名。
5.6.4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应立即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5.6.5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5.6.6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5.7监控系统管理
5.7.1保证办公楼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 24 小时运行正常,语音、图像清晰,储存备份正常,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保证对办公、档案库房、重点场所、展厅等公共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
5.7.2做好安全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洁除尘每月 1 次,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7.3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上报区局有关部门,快速安排保安人员协助消防员进行现场处理。
5.8保洁绿化工作内容
5.8.1保洁员每天8:30之前办公大楼内外公共卫生清扫一遍,进入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不间断保洁;每周至少搞一次大清洁;每天12:00、17:30时以后办公大楼公共场所、公共卫生清扫一遍。
5.8.2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盆栽、绿植等进行浇水、施肥、补植、保洁、各季节修剪、去除干枯 枝、死苗、清除悬浮物;公共绿地整理落土、排水、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等。
5.9保洁绿化工作职责
5.9.1负责办公楼天花、地面、门窗、宣传栏、招牌、路灯、垃圾桶(箱)、步梯阶(走廊、过道)、梯扶手、电梯轿箱、消防器材、电掣、地脚线、壁面、墙身等的卫生打扫、清洗、除尘工作,做到窗明几净,无尘无渍、无蜘蛛网,无异味,无垃圾。
5.9.2确保在服务范围内盆栽、绿植绿化苗木成活,花草树木长势及形态良好,绿地内无枯死苗木、杂草及垃圾等;确保绿化范围内设施完好。苗木数量为接管数量,如有减少(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应及时补充。
5.9.3税务局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保洁绿化工作。
六、服务的应急措施
    6.1如果出现水管爆裂或恶劣天气引起水浸应急措施
    立即报告区局有关部门,并及时组织人员用吸水机、水刮等设备工具进行抢险,防止引起电梯等设备损坏。
    6.2发生火警应急措施
    6.2.1如果火势较小,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下,利用灭火器、消防水扑救,同时报告管理处。
    6.2.2如果火势较大,危及人身安全时,不主张自行扑救,撤到安全地方并即时报告区局相关部门及拨打119报警电话。
    6.2.3所有员工要熟悉走火通道、消防设备分布,懂得消防灭火器、消防设备的使用。
    6.2.4利用地形熟悉有利条件,协助其他人员撤离。
    6.3发生伤亡事故应急措施
    6.3.1办公区域如发生施工人员割伤、摔伤、突发疾病等伤害事故,应立即现场救治,并报告区局局办公室请示下一步工作处置。
    6.3.2办公区域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应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上报区局办公室,并进行简易抢救。
七、商务要求
7.1 报价要求
7.1.1投标报价需为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的总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项目的预算价(中标价为合同履约结算的依据)。
7.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7.3 人员到岗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到岗。
7.4 付款方式
7.4.1服务人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劳务服务费按月支付,由采购人于每月15日前将上个月工资报酬费用以转账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中标人,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到上一个工作日。
7.4.2每期付款由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方可办理支付手续;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中标人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7.4.3 合同款是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
7.4.4 社会保险费国家政策有新规定调整的,按新规定执行,由采购人相应增减费用给中标人。
7.5 服务人员基本装备,由采购人负责配置。采购人为服务人员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工作场所,应配备良好的安全防盗、消防设施,并尽量解决好住宿、就餐问题,以利服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7.6 易耗工具、清洁卫生消耗的物料及所需工具由中标人负责,包括办公区域清洁卫生用具用品如地拖、垃圾袋、扫帚、卫生纸、洁厕精、空调清洗费、化粪池清理、绿化服务等物料工具以及购置费用。
7.7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由双方共同负责,双方如需调整服务人员,需提前五天通知对方并及时补充相应条件的服务人员才能调整。
7.8服务人员保护采购人的合法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保护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将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保卫组织,做好服务区域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等安全防范工作。
7.9中标人必须为派到采购人从事办公场所工作的人员购买必要的工作保险,发生工伤等情况由承接服务方依照法律、法规自行负责;
7.10如因服务人员的工作失职或违法违纪而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可交公安司法机关查处并依法追究当值人员的相关责任。
7.11由于服务人员的工作失职,造成发包方财产损失、视情节轻重由承接服务方适当扣除责任人员工资和担保金作为赔偿。
7.12采购人如要求中标人负责赔偿财产责任的,由双方另定协议,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还应由采购人缴交投保财产保险费用。
7.13中标人发放给服务人员的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湛江市最低工资标准。
7.14中标人服务人员对履行服务期间知悉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且保密责任不因本服务的终止而终止。
7.15服务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采购人工作人员的信息。
7.16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服务人员不得擅自记录、复印、拍摄、摘抄、收藏采购人单位的任何文件资料和信息,不得随意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严禁将单位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其他人。
7.17服务人员严禁私自下载、拷贝采购人计算机内的信息资料,不得擅自携带记载工作内容的硬盘、软盘和打印资料外出;严禁将工作中使用计算机储存的敏感内容、内部程序、口令、密码等泄露给无关人员。
7.18服务人员在对外部门、单位交流中,不得泄露和发表涉及采购人及警务工作秘密的技术文档和论文。
7.19服务工作人员如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泄露从采购人处所知悉的资料信息。
7.20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7.21服务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首次签订管理服务时间为2年,须经过考核,满意度达到 90%以上,且服务质量达标后再续签下一年的服务合同,合同期为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报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9日  至 2022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湛江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1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1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3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10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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