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民武装学校2022年教育/培训合作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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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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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SQZB-2022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教育/培训合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中“(2)合作期限:6年,如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无违规情行,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
现更正为:(2)合作期限:6年,如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无违规情况,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6年。
事项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二)投标人基本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开展学历教育/培训规定的主体资格或资质要求,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无开展学历教育/培训规定的相关资质应承诺合同签订后15天内办理齐全相关证书取得开展教育/培训的资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专项的书面承诺(未作承诺视为无效投标);”
现更正为:(二)投标人基本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无开展学历教育/培训规定的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齐全办理相关证书取得开展培训的资质或资格,并可将合同主体变更为办学主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专项的书面承诺(未作承诺视为无效投标);
事项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三)投标人特别要求”增加以下内容:
5.招标人项目的场地仅限于用于办学,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6.招标人明确所属的场地在现有状态下不再新增引进其他无任何第三方进行合作,校园其它闲置场地如有开放使用情况下,在同等条件之下中标人可享有优先权。
7.由于教育培训合作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准,中标人应自行出资及组织对楼房、场地及相关设施等进行加固、改造、装修,但招标人将提供3个月的免费整修期限。
8.招标人与中招标人签订项目合作合同之日起5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第一年度投标报价的50%首期款项,在项目启动阶段如因中标人不具备办学资格(或未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理相关资格的)或政策性新增禁止办学情形时而造成合作项目终止的,中标人已支付的第一年度投标报价的50%首期款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作退还。
事项四:原招标文件“三、商务条件”“3、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按6年中标总价的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采取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扣除违约金额(若有)后无息退还。”
现更正为:3、履约保证金:按6年中标总价的3%,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采取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扣除违约金额(若有)后无息退还。
事项五:原招标文件“教育培训合作服务项目补充协议(如有)”
甲方: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或校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或合作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在 年 月 日签订的《学历教育或培训合作项目合同书》,达成如下意见,并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提供教学场地情况
1.甲方提供5号楼8间、8号楼71间、11号楼42间,共计大小121间学生宿舍,用于学生住宿使用;如需增加,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零星支付费用。
具体详见下表:
2.合同约定的价款仅限于上述约定的多媒体教室13间,若需增加间数,须按照实际住宿增加的间数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结算费用。
合作合同
第二条 合同时间约定:合作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每年一签,第一期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一期合同期满,经甲方同意,本合同可续签2期的合同期限;并在投标总报价基础上,每年递增3%后的总价,作为续签合同的合同价。
如遇甲方政策性改制叫停,甲方在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执行。
第三条 乙方添购投入可移动的的教学设施设备,合作期满后,如无续约,乙方可自行撤回,但乙方应保持场地整洁。
第四条 本补充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主合同约定的如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按照本补充协议执行。
第五条 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约定,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当然成为《学历教育或培训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补充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现更正为:
教育培训合作/合作办学协议
(合同名称可选,内容可修订)
甲方: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开展合作办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办学宗旨
以互信互利、共同发展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社会影响力,为福州地区教育培训/高中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合作办学内容
2021年福州高中学位缺口2300多个,未能达到设定的55.2:44.8普职比目标。2022年5月1日我国新职业教育法施行,新法规定取消初中普职分流,这让更多学生可以升入普通高中学习。2022年,福州中考学生增加约1000多人,导致2022年福州高中学位缺口接近3000个。为实施初中壮腰和普高振兴计划,2022年4月24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规划明确,加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办学力度。“十四五”期间,福州将实施优质校带新办校、强校带弱校,逐步扩大集团化办学覆盖面,持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到2025年,全市共建成100个教育集团,培育25个优质教育集团。
福建人民武装学校和乙方,通过强强联合,开展合作办学,充分利用双方各自优势(人民学校提供场地校舍及部分师资,乙方提供办学资格、牌照、师资及管理团队),共同在人武校区成立高中办学层次的全日制高中学校,为福州市解决当前高中阶段学位不足的问题,推进教育资源水平均衡发展,联合开办一所教学质量好、收费低、离家近的优质全日制高中学校。
三、合作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岭后路48号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四、合作期限:6+6年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合作办学所需场地校舍(具体楼号及数量详见标书),如需增加场地校舍,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人武学校教职工可参与合作学校的行政、后勤和学生等工作的管理,参与管理的员工薪酬福利由乙方承担。 甲方积极协助乙方恢复办学的相关手续办理,如提供场地相关证明复印件。 如因甲方整合改制等原因,需收回场地校舍,乙方应无条件撤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负责办理合作办学所需所有资格及条件的工作,如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办学所需的场地改造,校舍装修和修缮,办学设施设备投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合作学校的招生、教师和教学等管理。 乙方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的实施。 乙方负责收取所招学生的各项费用,并独立财务核算。
七、合作费用结算
合作费用: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合作办学费用(按照投标报价)
管理费:乙方每年一次性向甲方另外支付管理费5万元。 水电费:根据实际度数,按相关部门收费标准计算,每月支付(按照标准文件规定)。 物业管理费:按甲方规定支付(按照标准文件规定)。 合作期间,由乙方承担自负盈亏。 甲方账户
户 名: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东街口支行
账 号:1402211609600083093
八、其它事项
合作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否则泄露方须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事项六:原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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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岭后路48号
联系方式:伍老师、何老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SQZB-2022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教育/培训合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中“(2)合作期限:6年,如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无违规情行,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
现更正为:(2)合作期限:6年,如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无违规情况,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6年。
事项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二)投标人基本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开展学历教育/培训规定的主体资格或资质要求,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无开展学历教育/培训规定的相关资质应承诺合同签订后15天内办理齐全相关证书取得开展教育/培训的资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专项的书面承诺(未作承诺视为无效投标);”
现更正为:(二)投标人基本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无开展学历教育/培训规定的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齐全办理相关证书取得开展培训的资质或资格,并可将合同主体变更为办学主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专项的书面承诺(未作承诺视为无效投标);
事项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三)投标人特别要求”增加以下内容:
5.招标人项目的场地仅限于用于办学,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6.招标人明确所属的场地在现有状态下不再新增引进其他无任何第三方进行合作,校园其它闲置场地如有开放使用情况下,在同等条件之下中标人可享有优先权。
7.由于教育培训合作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准,中标人应自行出资及组织对楼房、场地及相关设施等进行加固、改造、装修,但招标人将提供3个月的免费整修期限。
8.招标人与中招标人签订项目合作合同之日起5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第一年度投标报价的50%首期款项,在项目启动阶段如因中标人不具备办学资格(或未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理相关资格的)或政策性新增禁止办学情形时而造成合作项目终止的,中标人已支付的第一年度投标报价的50%首期款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作退还。
事项四:原招标文件“三、商务条件”“3、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按6年中标总价的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采取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扣除违约金额(若有)后无息退还。”
现更正为:3、履约保证金:按6年中标总价的3%,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采取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扣除违约金额(若有)后无息退还。
事项五:原招标文件“教育培训合作服务项目补充协议(如有)”
甲方: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或校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或合作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在 年 月 日签订的《学历教育或培训合作项目合同书》,达成如下意见,并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提供教学场地情况
1.甲方提供5号楼8间、8号楼71间、11号楼42间,共计大小121间学生宿舍,用于学生住宿使用;如需增加,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零星支付费用。
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楼栋号 | 房间数 | 提供状态 | 备注及要求 |
1 | 5号楼 | 8间 | 现状 | 现状不能满足教学需要由乙方自行投入解决; 使用当中涉及维修、更新、改造、添购等均有乙方自行筹资解决; 宿舍、教室、食堂室内卫生保洁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 乙方自行承担开展业务涉及水、电费用。 |
2 | 8号楼 | 71间 | 现状 | |
3 | 11号楼 | 42间 | 现状 | |
4 | 教室 | 13间 | 现状 | |
5 | 食堂场地 | 1层 | 现状 | |
6 | 辅助场地 | / | 现状 |
2.合同约定的价款仅限于上述约定的多媒体教室13间,若需增加间数,须按照实际住宿增加的间数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结算费用。
合作合同
第二条 合同时间约定:合作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每年一签,第一期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一期合同期满,经甲方同意,本合同可续签2期的合同期限;并在投标总报价基础上,每年递增3%后的总价,作为续签合同的合同价。
如遇甲方政策性改制叫停,甲方在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执行。
第三条 乙方添购投入可移动的的教学设施设备,合作期满后,如无续约,乙方可自行撤回,但乙方应保持场地整洁。
第四条 本补充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主合同约定的如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按照本补充协议执行。
第五条 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约定,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当然成为《学历教育或培训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补充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现更正为:
教育培训合作/合作办学协议
(合同名称可选,内容可修订)
甲方: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开展合作办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办学宗旨
以互信互利、共同发展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社会影响力,为福州地区教育培训/高中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合作办学内容
2021年福州高中学位缺口2300多个,未能达到设定的55.2:44.8普职比目标。2022年5月1日我国新职业教育法施行,新法规定取消初中普职分流,这让更多学生可以升入普通高中学习。2022年,福州中考学生增加约1000多人,导致2022年福州高中学位缺口接近3000个。为实施初中壮腰和普高振兴计划,2022年4月24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规划明确,加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办学力度。“十四五”期间,福州将实施优质校带新办校、强校带弱校,逐步扩大集团化办学覆盖面,持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到2025年,全市共建成100个教育集团,培育25个优质教育集团。
福建人民武装学校和乙方,通过强强联合,开展合作办学,充分利用双方各自优势(人民学校提供场地校舍及部分师资,乙方提供办学资格、牌照、师资及管理团队),共同在人武校区成立高中办学层次的全日制高中学校,为福州市解决当前高中阶段学位不足的问题,推进教育资源水平均衡发展,联合开办一所教学质量好、收费低、离家近的优质全日制高中学校。
三、合作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岭后路48号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四、合作期限:6+6年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合作办学所需场地校舍(具体楼号及数量详见标书),如需增加场地校舍,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人武学校教职工可参与合作学校的行政、后勤和学生等工作的管理,参与管理的员工薪酬福利由乙方承担。 甲方积极协助乙方恢复办学的相关手续办理,如提供场地相关证明复印件。 如因甲方整合改制等原因,需收回场地校舍,乙方应无条件撤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负责办理合作办学所需所有资格及条件的工作,如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办学所需的场地改造,校舍装修和修缮,办学设施设备投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合作学校的招生、教师和教学等管理。 乙方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的实施。 乙方负责收取所招学生的各项费用,并独立财务核算。
七、合作费用结算
合作费用: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合作办学费用(按照投标报价)
管理费:乙方每年一次性向甲方另外支付管理费5万元。 水电费:根据实际度数,按相关部门收费标准计算,每月支付(按照标准文件规定)。 物业管理费:按甲方规定支付(按照标准文件规定)。 合作期间,由乙方承担自负盈亏。 甲方账户
户 名: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东街口支行
账 号:1402211609600083093
八、其它事项
合作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否则泄露方须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
事项六:原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岭后路48号
联系方式:伍老师、何老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