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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客货两用车合格供应商招募延期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电动客货两用车
合格供应商招募延期的公告
本次合格供应商招募截止时间延期为2024年4月26日;响应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26日。已递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可拔打咨询电话确认是否收到资料。变更后的公告如下:
为推动“十四五”绿色发展工作落实落地,根据南航集团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安排,现面向全社会及南航供应商库内注册供应商招募电动客货两用车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优质企业前来报名,共谋合作发展。
一、招募说明及入库标准
(一)招募说明
通过资料审核的供应商进入南航合格供应商库,成为南航电动客货两用车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可及时获取南航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参加南航所有的采购项目,并优先获得参与南航“供应商交流日”机会。南航非招标采购的电动客货两用车项目可从合格供应商库内选择合作供应商。
产品及参数需求如下:
产品
产品电池组参数需求
电动客货两用车
磷酸铁锂电池组

(二)供应商入库基本资格条件(响应指标1)
序号
入库基本资格条件(响应指标1)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应募资料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募方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21和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一张2023年10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三)募供应商入库标准(响应指标2)
序号
入库标准(响应指标2)
1
供应商须为电动客货两用车的生产厂家,并且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注意:须提供工信部和商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须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注意: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须提供产品介绍资料。
代理商或经销商:
1
供应商须提供代理授权书或经销授权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注意: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书或经销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须提供代理产品的生产厂相关资料——上述厂家所需资质证明材料。
3
近两年2份销售案例。(注意: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合同相关的1张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境外供应商
境外(含港澳台)供应商申报入库可参照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响应指标1、2)执行。
二、报名提交资料
此次报名提交电子资料即可,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一)请参照“供应商提交资料说明”(附件1),提供应募相关资料。
(二)请提交“供应商招募信息核查申报表”(附件2)。
(三)请提交“南航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附件3)。
邮件请发送至:gyszm@csair.com,邮件主题为:企业名称+拟入供应商库类别。如邮件超大无法发送,可邮寄u盘(u盘不予退还),u盘上需标识企业名称+拟入供应商库类别。邮寄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公司供应商管理部-前台代收,电话:020-86125978。
三、招募暨信息核查声明
1.本公司确认供应商参与应募的唯一有效依据为按标准格式要求提交的报名邮件和快递资料,其他方式均不属于本次招募的确认依据。
2. 本次招募活动为要约邀请,本公司仅就本次招募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就是否与供应商签署合同、何时签署以及签署内容、权利义务等不做任何承诺。
3.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了解、参与本次应募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 供应商需要严格按照报名格式及内容要求报名,未按要求发送报名邮件或提交报名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不参与此次应募,相关材料本公司有权不予退还。
5. 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进行报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及相关信息,或利用违法手段进行报名,否则因此引发的任何纠纷由应募供应商自行承担,若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我司有权将通过审核和信息核查的拟入库供应商售后服务机构、销售业绩、设备设施,基础设施等申报内容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首页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收到反馈,经核实申报不实的,将按照《限制交易供应商处理规则》(附件4)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电子资料于2024年4月26日前提供,如需邮寄U盘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送达(需预留足够的快递时间)。本次招募评审及信息核查将在5月进行,预计5月底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入库供应商评审结果,请供应商留意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20-86125978。
附件:1、供应商提交资料说明
2、供应商招募信息核查申报表
3、南航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4、限制交易供应商处理规则
南航集团采购管理部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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