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2024年度钢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2024年度钢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2024年度钢管采购项目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212-410173-04-01-981672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资金),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2024年度钢管采购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3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2.3.1 采购物资需求一览表:
标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材质
数量(米)



1
直缝高频电阻焊接钢管
(3PE加强级防腐)
DN300
(D323.9*6.4)
Q235B
2500
2
螺旋缝埋弧焊接钢管
(3PE加强级防腐)
DN400
(D406.4*7.1)
Q235B
5000



1
直缝高频电阻焊接钢管
(3PE加强级防腐)
DN300
(D323.9*6.4)
Q235B
2500
2
螺旋缝埋弧焊接钢管
(3PE加强级防腐)
DN400
(D406.4*7.1)
Q235B
5000

注:以上表格内物资数量作为报价参考数量,具体数量以每批次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2.3.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二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2024年度钢管采购项目包含并不限于完成货物制造、包装、装卸运杂(到达指定供货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买方指定供货地点】)、专票税费、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所有必要服务;
2.5交货期:自发出采购订单30日历天内采购订单上任务量全部到货;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7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不低于12个月。
2.8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采购达到合同总金额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为本次需求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售后服务,以投标人提供承诺为准;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子焊接钢管含直缝高频焊钢管和埋弧焊钢管制造许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子焊接钢管含直缝高频焊钢管和埋弧焊钢管制造许可);两者提供其一即可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子焊接钢管含直缝高频焊钢管和埋弧焊钢管制造许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子焊接钢管含直缝高频焊钢管和埋弧焊钢管制造许可);两者提供其一即可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时间);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进行复查,如果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已经中标的可以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3.7、财务要求:最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2020、2021、2022)财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提供代理(经销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所代理制造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人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9时00分;
5.3投标文件电子版的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的相关规定,将此次招标时间设定为不少于10日。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志洋路与梅河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fenghuihenan@163.com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279号18号楼11楼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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