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金森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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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三明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将乐县金森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金林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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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金森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将乐县金森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将乐县国投公司招投标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交响应文件
一、顶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HY2024-JL007
项目名称:将乐县金森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84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84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将乐县金森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2.00 | 840,000.00 | 年 | 物业管理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双方自行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 〔2024〕6 号) 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将乐县国投公司招投标采购平台( http://jlsz.enjoy5191.com/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平台技术服务费300.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3日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将乐县国投公司招投标采购平台( http://jlsz.enjoy5191.com/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 间:2024年11月1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将乐县古镛镇玉华巷3号(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二楼)原物资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技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林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将乐县金森大厦8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将乐县七星街52号二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