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项目设计、测量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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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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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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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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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涿州市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项目设计、测量第二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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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8513001G02 | ||||||||||||||||||||||||||||||||||||||||
招标内容: | |||||||||||||||||||||||||||||||||||||||||
涿州市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项目设计、测量第二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州市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项目设计、测量已由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涿发改投资[2023]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1)水毁恢复范阳路华阳路、107 国道、腾飞大街四条街道便道及附属设施;对冠云路、甲秀路、东大街东兴街、范阳路等道路进行水毁路面改造;对东门大街、康复路、东大街、甲秀路.东兴街等道路进行水毁便道及路缘石改造。 (2)对城区部分水毁路灯照明系统进行恢复。 2.2招标范围:以上建设内容的测量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②本标段(测量)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后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设计,二标段:测量。投标单位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⑤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睿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5 17:00至2023-12-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09 08: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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