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需求公示项目 > 2024年8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8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万件家电及管道用隔热保温发泡制品、80万平方米汽车内饰环保防水聚氨酯泡棉项目
乾元镇新材料园区文明路1号
浙江上和塑胶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上和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位于湖州市德清县乾元镇新材料园区文明路1号,专业从事于密封减震隔音材料生产、汽车内饰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等。
因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本项目总投资约1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500万元,利用现有约3000平方米厂房,购置聚氨酯发泡机、模具温度调节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30万件家电及管道用隔热保温发泡制品、80万平方米汽车内饰环保防水聚氨酯泡棉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文号为2306-330521-07-02-70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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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于屋顶达标排放。
模具发泡废气生产区域使用亚克力板整体密闭,并在密闭模具上方加装可移动式集气罩集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泡棉发泡废气密闭发泡室整体集气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自膨胀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
3.固废
各类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不排放,对当地环境无影响。
4.噪声
合理布局;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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