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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总医院食堂招租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2400237 项目名称 深圳大学总医院食堂招租项目
起始日期 2024年02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98号深圳大学总医院
面积/数量 858.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50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第二年起(含第二年)租金每年递增一次,递增2%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食堂
履约条件 一、保障服务要求及范围:
(1)职工食堂餐饮服务要求:满足医院职工的营养需要和饮食习惯,提供安全、卫生、多样、美味的饮食服务。包括:每日的早、中、晚餐;
(2)患者治疗饮食服务要求:根据医院营养科医生提供的饮食方案要求,制作、配送治疗餐。按照医院要求,配合医院营养科将患者治疗饮食就餐率提高到 80%以上。
(3)体检餐服务要求:按照体检科预约份数,按时配送至指定地点,保证食品安全种类多样。
(4)手术误时餐;规定时间内供应手术误餐餐食。
(5)月子餐;根据月子餐要求,提供个性多样化富有营养的套餐供应。
(6)接待餐;完成院内公务接待任务,按照公务标准执行餐食供应。
(7)无菌餐;根据科室要求,严格执行无菌餐供应。
(8)教授餐厅;保障院内300人内的教授餐厅餐食供应,物美价廉,营养均衡。
(9)提供符合本院食堂加工售卖的具有深大总医院品牌效应、且深受大众喜爱的一至两款食品(例如深圳报业集团食堂出品)。
(10)向医院所有科室及个人提供小程序订餐、电话订餐服务,并免费配送至科室及个人等。需为所有住院患者提供床头订餐、小程序订餐服务,并免费送餐到患者床头。
(11)配、送餐要求:承租方应免费提供线上点餐系统及免费送餐,在患者或职工完成订单支付后1小时内完成配送。
二、装修、设施设备、经营管理要求:
(1)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现有场地条件及供餐需求,按照A级食堂标准可对食堂一、二楼现状场地及后厨设备设施进行简易装修等,(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提交简易装修设计方案,5天内与出租方核对方案进行确认(含方案修改时间),方案确定完成后在10天内完成装修工作及验收。装修期间不得影响正常供餐,装修装饰必须达到消防安全部门验收合格要求。
(2)承租方将经营资质及管理模式报备出租方及南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承租方自行承担对食堂场地的装修、修缮、含厨房设备设施、桌椅板凳、家私和满足食堂运营管理的全部软件、硬件设施等投入,出租方不做额外投入。
(4)食堂所有设施设备承租方需(清洁、保养、维护)、烟罩按管理要求定期聘请专业团队清洗,并经出租方确认、所有费用需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承诺食堂就餐人数和经营收入,无任何补贴给承租方。经营期间,食堂经营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按实收取,由承租方据实向医院财务部门缴纳。
四、履约保证金:最终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食堂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百万元整)。合同期届满,承租方将资产和设备完好移交后并无其他违约行为,出租方向承租方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最终承租方未按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技术条款:
(1)承租方须使用智能订餐系统、智能自助收费系统、收费刷卡系统,就餐人员的餐费通过收费刷卡系统由承租方统一收取。相关系统需与医院员工正在使用的“职工卡”对接,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使用的餐饮管理系统需确保医院人员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2)承租方应当支持出租方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做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要求的扶贫任务。
(3)承租方具有配送营养餐的能力,并配备营养师。
(4)蔬菜类、禽肉类采购的品牌、质量及采购途径必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管与指导,并使出租方满意。
(5)米、面、油、采购的品牌、质量及采购途径必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管与指导,并使出租方满意。
(6)应急响应能力:在遇到恶劣天气等不可预见因素情况下,具备在2小时内供应1000份盒饭的能力。
六、原材料采购要求:
1.承租方必须遵守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所有原材料应通过承租方核准采购商进行采购,尤其是大宗粮油等需按照深圳市主管部门要求在指定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
2.承租方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必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或正规市场采购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环保检验报告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腐坏)、过期农副产品后仍对其处理加工掩盖原材料劣性,做成饭菜后对院内职工、患者及患者家属销售,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并报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3.承租方的所有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如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
4.承租方按要求做好原材料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索证索票,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原材料的农残快速检测,保障食品安全。
5.承租方需承诺减少或不使用冻品类食材,提供新鲜食材为原材料。
七、职工餐菜品价格要求:
全荤类菜品,肉炒菜类菜,蔬菜类菜品,早餐包点类价格不高于医院周边大众餐饮市场价格。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综合评审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2、意向承租方具有医院食堂经营案例(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4、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纳税证明复印件;2022年缴纳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格式自拟);
6、意向承租方近三年未受到食品卫生安全通报处罚(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格式自拟);
7、意向承租方具备自有或合作的中央厨房(配送中心)〔如为自有: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必须与意向承租方企业名称一致);如为合作的中央厨房(配送中心):提供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甲方的营业执照及合作协议中甲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为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点要求材料;
7.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点要求材料;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点要求材料;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5点要求材料;
10.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6点要求材料;
11.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7点要求材料;
12.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3.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0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联系人 郑先生;杨小姐 联系方式 0755-26408234;0755-26409104
监督电话 0755-83690834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大学总医院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98号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一、退出机制:
承租方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其限期整改或无条件退出:
1)经营期间发生经深圳市卫生检疫检验部门认定为食物中毒的事件或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等违规行为;未按规定进行组织经营方案,经医院督导、限期整改依然无效的;
3)经营主体存在转包和挂靠经营行为的;
4)不配合医院管理,不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的;
5)合同期内每季度进行满意度调查(职工及患者)。如满意度调查持续2季度低于70%的;
6)承租方在医院餐饮经营过程中,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给医院带来负面影响的。
承租方退出后不再履行食堂经营资格服务合同,承租方需将所有(包含:就餐区装饰、装修部分及后厨设施、设备、各类资产(含锅碗瓢盆、厨具、设施、冰箱、微波炉、电视机等)所有食堂物品无偿转移给出租方,且无任何附加条件。承租方撤场时,不能带走任何物品,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后续经营单位进行索偿,阻挠交接和食堂经营工作,否则出租方有权不退回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二、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必须到深圳市内的保险公司购买足额餐饮场所责任险、消防安全责任险等(投保险种及投保金额按照应答文件中所提供的承诺书执行,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按要求上报备案。
三、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15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租赁合同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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