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关于安庆分行废旧资产处置回收供应商库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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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安庆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徽商银行关于安庆分行废旧资产处置回收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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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山东利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徽商银行关于安庆分行废旧资产处置回收供应商库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招标编号:WLZC-31728447)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1 月 01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徽商银行关于安庆分行废旧资产处置回收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山东利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安庆市利民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浙江华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山东利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安庆市利民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浙江华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山东利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安庆市利民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浙江华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山东利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安庆市利民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浙江华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合肥市马鞍山路世纪阳光大厦 1102 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 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委托,对徽商银行关于安庆分行废旧资产处置回收供应商库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安庆分行废旧资产处置回收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LZC-31728447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9 月 30 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 年 10 月 30 日
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单:山东利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单:安庆市利民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单:浙江华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世纪阳光大厦 1102 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合肥市马鞍山路世纪阳光大厦 1102 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 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马鞍山路世纪阳光大厦 1102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