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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起点位于现状235 国道与白大线交叉口处,顺接现状235 国道东坑段,经东坑互通、白鹤水库、发隆、何村,终点位于景宁与泰顺交界处,顺接235 国道泰顺段。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长度6.978km;共设置桥梁(包含互通主线桥)1653.5m/6座(右线)、1608m/6 座(左线);共设置3 座隧道:特长隧道4344.6m/1座、中隧道783.5m/1座、短隧道395m/1座,设计隧道全长2060.3m(折合双幅)。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现状、周围环境状况等,经现场踏勘和调查,确定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距离及分布情况见表2-1。
表2-1 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经纬度)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规模
环境功能区
方位
与中心线距离m
经度
纬度
大气、声环境
上岙村
119°41′9.853″
27°49′0.535″
居民
约5户
二类
线路西侧
116
119°41′15.521″
27°49′0.941″
居民
约1户
线路东侧
25
白鹤村
119°41′14.980″
27°48′57.383″
居民
约3户
线路西侧
35
119°41′17.703″
27°48′57.170″
居民
约4户
线路东侧
27
景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119°42′2.072″
27°48′30.665″
行政办公
/
线路北侧
25
垟桥头村
119°42′15.909″
27°48′14.211″
居民
约10户
线路南侧
18
何村
119°43′13.256″
27°48′6.477″
居民
约15户
线路南侧
42
林山村
119°43′45.996″
27°47′39.116″
居民
约2户
线路东侧
204
水环境
三插溪(北溪)
/
/
/
/
Ⅱ类
白鹤中桥桥梁下方
/
白鹤水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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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大桥、上岙大桥北溪大桥桥梁下方
/
罗坑
/
/
/
/
罗坑大桥桥梁下方
/
生态环境
何村古树群
119.719467°
27.798083°
古树名木
/
/
线路北侧
20
林山村古树群
119.728417°
27.792822°
/
/
线路北侧
23
文物保护
永平桥
119°42′17.493″
27°48′15.912″
永平桥
文物保护
县级文物
线路南侧
48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
施工期:通过对路面每天洒水4~5次,可使车辆行驶扬尘减少70%左右,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内;对材料堆场应采取加盖苫布、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以控制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道路施工灰土拌合站应选址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且距环境敏感点200m以上,拌合站粉料罐和拌和设备必须配备除尘净化装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招标和承包合同中对混凝土拌合站提出明确的环保要求,确保拌合站废气达标排放;隧道口施工时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大大降低施工扬尘对工程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营运期:公路沿线、各隧道口、隧道排烟竖井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的NO2、CO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
施工期:工程桥梁基础开挖、钻桩、混凝土浇注、隧道开挖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隧道废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集中收集经处理后回用;工程施工临时生活设施尽量租用附近村庄民房,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距离村庄较远的施工场地,可采用旱厕或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并定期清运,工程结束后覆土掩埋,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距离II类水体较近的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中转料场、弃渣场,施工期须加强施工场地的废水收集处理,施工污废水收集后在场地内设置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严禁直接或间接排入II类水体。
营运期:本项目营运期对周围水体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为路、桥面雨水径流对水质的影响。对于跨越Ⅱ类水体的桥梁应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地形合适的地方设沉淀池,正常情况下,初期径流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不直接排入附近Ⅱ类水体。
(3)声环境
施工期:施工噪声昼夜间影响范围较大,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应根据场界外敏感点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在靠近居民区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以保证居民休息。高噪声机械和临时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这些居民点布置,靠近居民点的路段应禁止夜间施工,若因工艺要求需夜间连续施工的须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批准同意并告知附近村民。
营运期:根据影响预测分析,近期、中期、远期对敏感点影响增量值较大,建设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大,采取相应措施后周边敏感点的声环境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
施工期:场地设置临时垃圾箱,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全线弃方143.2万m3(包含挖方、互通区挖方、三改及洞渣,扣除全线需利用土石方),共设2处临时弃土场、1处永久弃土场,弃土主要用于沿线低洼地区填土。
营运期:主要为公路、桥面清洁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纳入地方环卫系统进行管理,做好垃圾收集和及时清运工作,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
本工程占地类型主要有耕地、林地、园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等,占地将改变原有土地利用性质;施工期间,工程活动和人为干扰的增加可能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境产生干扰和破坏;工程路基、桥梁、涵洞的建设以及施工期场地、施工便道等施工带来的对地表自然植被、土地的扰动和破坏,使其抗蚀能力和水土保持功能减弱或丧失。建设方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措施,本工程水土流失在可控范围内。
(6)风险
通常情况下,公路建成后危险品运输车辆在上述敏感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较小,因危险品运输发生事故而造成泄漏对沿线水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可能性很小,但仍需采取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情况见表4-1。
表4-1 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汇总表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陆生生态
1、对植物的保护措施:
(1)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环保教育,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外私自占地堆放施工机械或建筑材料;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以外的林区采挖、破坏植被;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
(2)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加强施工管理,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
(3)开工前对施工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施工期临时设施用地尽量选择在公路征地范围内,施工营地尽量租用当地民房和场地,以达到既少占农田、林地,又方便施工的目的。
(4)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取土场、弃渣场进行取弃土作业;严格控制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不得随意扩大取土范围及破坏周围农田、植被。
(5)公路穿越林地路段,各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耕地和经济果木林附近施工时,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对林地、灌草地的保护。
(6)严格控制路基开挖、隧道洞口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隧道施工尽量不破坏既有山体的山形地貌,开挖边坡及填方坡面采取植草植树及钢筋混凝土网格植草护面墙防护,防止水土流失;洞口段路基及坡面上种树绿化。
(7)沿线隧道较多,需加强隧道和桥梁基础出渣管理与控制,坚持“先挡后弃”的原则,严禁直接向沿线沟道乱弃,尽量将隧道出渣用于路基填筑或用作排水、防护以及路面工程所需的砂石骨料,不能及时清运利用的洞渣,临时堆放于工程设置的中转堆场,并加以防护。
(8)路基施工应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和土地复垦用。路线经过优良耕地路段,应尽量收缩路基边坡,以减少占用耕地,对于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9)植被恢复和补偿措施。
2、对动物的保护措施:
(1)严格限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工程占地范围。施工期间遇常见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禁止捕猎。施工如误伤野生动物,应立即送往当地兽医站等动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2)在林地较密集路段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减少爆破作业,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3)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早晨、黄昏和晚上是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应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打桩等高噪声作业。
(4)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一定要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对施工中遇到的鸟窝(因砍伐树木)一定要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树上;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卵(蛋)一定要交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5)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
对陆生生态无明显影响
(1)隧道洞口的景观设计,隧道洞口的形式设计应美观,与周围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相互协调。
(2)公路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实施线路两侧的绿化工程,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植树、种草等绿化,特别是挖方路段的植被防护工程必须落实。营运期应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使之保证成活,对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未成活的植物,应进行补种,确保绿化工程发挥应有的生态效益。
保护自然生态,美化周边环境
水生生态
(1)工程项目法人需按照“先补偿、后占用”的原则,先行实施占用水域补偿工程,组织编制汛期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报景宁县水利局备案。施工道路、围堰等临时设施占用水域的,施工方案应按照规定报景宁县水利局审查同意后实施,施工期间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不得将废弃土石方、泥浆等倾倒入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拆除临时施工道路、围堰等临时占用水域的设施。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施工废水需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得排入沿线水体。
(3)本项目桥梁设置涉水桥墩。桥梁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天,施工区域设置围堰,并设置中转沉淀池,施工钻渣全部进入中转沉淀池,经沉淀后的清水回用施工,不排放。桥梁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围堰等构筑物,确保河道水流畅通。
(4)工程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减小对鱼类生境的直接影响;在桥梁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要求文明施工,禁止施工人员捕捞鱼类。
对水生生态无
明显影响
/
/
大气环境
(1)开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需洒水防治粉尘飞扬;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2)对隧道口施工爆破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隧道施工采用湿式凿岩、通风、洒水和个人防护相结合的方式,降低隧道施工扬尘对施工人员的影响。
(3)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尽量避开易产生扬尘的天气;科学选择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
(4)施工单位对工地或其管养范围内的便道应配备相关保洁人员、洒水设备;所有建设工地在土方开挖、回填等施工环节应当保持作业面湿润状态;道路施工,开挖前需洒水,开挖中边洒水边作业,开挖后定时洒水并及时恢复路面。
(5)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应优先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应满足标准要求;加强车辆保养工作,超标车辆禁止上路。
扬尘、沥青烟达到《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加强过往车辆的管理,对进城汽车尾气的排放实行例行检测,超标车辆禁止上路;加强道路的清扫、洒水,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维护。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地表水环境
(1)工程桥梁的基础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桥墩施工采用钢筋笼施工。施工时,注意减少施工机械的滴油、漏油现象,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料场选址应离开河岸一定的缓冲距离,防止对水体的污染。
(2)施工期在隧道洞口设置沉淀池作为基本处理手段,增加隔油处理设施,将悬浮物质和石油类混凝沉淀,上清液回用。
(3)施工场地四周及场地内设置截流沟,截流初期雨水和设备车辆清洗废水。
(4)桥梁施工废水经抽取至沉淀池内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
(5)施工场地内设置调节池、隔油沉淀池和清水池,截流后废水汇入调节池、隔油沉淀池内沉淀隔油后回用。施工结束后将沉淀池覆土掩埋。
(6)本项目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对周围地表水无不良影响
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
对周围地表水无不良影响
声环境
①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不低于2 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
②从声源上控制,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淘汰落后工艺,例如用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等。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定期检查施工设备,一发现产生的噪声增加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③制订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居民午休时间,物料运输避开高峰期;运输车辆进出应减速,严禁鸣笛。
④施工现场靠近本项目涉及到居民小区等敏感点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和午休时间禁止打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根据《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
⑤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⑥施工运输线路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和学校,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应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对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亦可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隔声耳塞、头盔等。
⑦施工期采用爆破施工时,应考虑多点少药量的爆破方法,采用毫秒延期雷管微差爆破减振降噪技术,选取合理的段间隔时差,严格控制总装药量和最大的一段炸药量,合理安排起爆顺序,禁止在夜间休息时段进行爆破作业;如果敏感建筑离爆破点位较近,应优化施工方式,如静态爆破(又称冷爆破或无声爆破)等,以确保施工安全。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
1、管理措施,如完善道路警示标志,设立禁鸣、禁停等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禁止鸣笛,不随意停车;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等。
2、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
对于距离公路较远、房屋分布较分散的敏感点,由于隔声屏障效果较差,拟采用安装通风隔声窗的降噪措施;对采取隔声屏障仍不能达标的敏感点,也应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的降噪措施。
3、跟踪监测
4、隧道风机降噪措施
(1)为减少隧道风机噪声影响,要求对上岙隧道、林山隧道和小燕隧道内射流风机配备整体消声器。(2)在夜间,由于车流量较昼间少,为防止隧道洞口产生较大的噪声,可采取措施降低噪声。(3)为进一步降低隧道口噪声影响,建议在上岙隧道、林山隧道和小燕隧道出入口处的隧道内壁加装吸声材料。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
固体废物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丽水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弃土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置;生活垃圾袋装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统一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加强道路清扫,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纳入地方环卫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统一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环境风险
/
/
主要包括一般路段的风险防范和敏感水体路段的风险防范措施。
减轻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及“三线一单”的要求,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物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且能维持原有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评审批各项原则。企业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加强对各类污染物的治理,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杭州勤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主要是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将在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实施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新田路15号交通大楼10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勤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丰庆路498号
联系人:夏工
电话:1*******5
(3)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新田小区15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前,由环评审批部门通过网上公示的方式告知公众。在公示期间(7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向主管单位反映,同时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环评报告简要本。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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