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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副食品招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副食品招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DZQU-W1010
项目名称:副食品招标采购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名称
品类
计量单位
数量
服务时间
交付地点
1
副食品采购
乳制品、禽蛋类、调料燃料类、饮料方便食品类

1
暂定合同签订后一年,如因单位政策调整,采购方可无责提前终止。
南京及周边直线距离200公里以内
2
蔬菜类、水果类
3
冻货类,干货类,豆制品类,水产类
4
禽肉类、畜肉类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合同签订后一年,如因单位政策调整,采购方可无责提前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本项目特定资格:1.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其现阶段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标段一种或多种品目;2.投标人2021-2023年度副食品的年度平均销售收入必须超过1000万元;3.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南京市江宁区某镇300KM范围内具有经营实体或配送中心,并且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某镇100KM范围内拥有300立方米以上的相关仓储冷库(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中标后没有落实仓储冷库要求的,将取消供应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4.投标人自有冷链配送车辆2以上(租赁车辆不计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申请
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675148128@qq.com。 备注:招标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评审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2024-JLDZQU-W101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4-JLDZQU-W1010     
三、项目概况:
标段
名称
品类
计量单位
数量
服务时间
交付地点
1
副食品采购
乳制品、禽蛋类、调料燃料类、饮料方便食品类

1
暂定合同签订后一年,如因单位政策调整,采购方可无责提前终止。
南京及周边直线距离200公里以内
2
蔬菜类、水果类
3
冻货类,干货类,豆制品类,水产类
4
禽肉类、畜肉类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全年副食品采购各标段预计采购金额约为1000万元。
3. 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可以报名最多2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按标段1、2、3、4的顺序进行。每标段遴选1家供货商,本次副食品采购招标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不承诺采购数量,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二次授权或指定代理服务。
5.本项目每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其现阶段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标段一种或多种品目;
2.投标人2021-2023年度副食品的年度平均销售收入必须超过10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南京市江宁区某镇300KM范围内具有经营实体或配送中心,并且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某镇100KM范围内拥有300立方米以上的相关仓储冷库(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中标后没有落实仓储冷库要求的,将取消供应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自有冷链配送车辆2以上(租赁车辆不计入)。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6 月5日至 6 月19日,每日上午 8 : 00至 11 : 30 ,下午 14 : 30 至 18 : 00。
(二)申领地点: 线上申请。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保密承诺书;
8.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
9.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且其现阶段主管或主营范围产品必须包含所投标段一种或多种品目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2) 提供2021-2023年副产品销售有关的发票复印件,或者合同复印件附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
(3) 提供距离南京市江宁区区政府直线距离300km内的配送中心或仓储冷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和场所现场核查,并提供中标后1个月内在南京市江宁区某镇100KM范围内租赁或建立300立方米以上的相关仓储冷库书面承诺。提供现有配送中心或仓储冷库场所所在地距离南京市江宁区区政府直线距离的截图。
(4)提供投标人自有冷链配送车辆的车辆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和购车发票复印件。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675148128@qq.com。
备注:招标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评审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现场考察
接收到报名材料后,招标人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供应商需提前按照招标公告附件《副食品采购项目供应商考察表》准备相关材料,如因供应商资料准备要素不齐全或未提供所需资料而导致考察不合格,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对确定通过考察的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考察时间:暂定2024年6月21日-6月27日,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调整;考察结束后,考察组于两个工作日内将考察结果通知投标人;各投标人对考察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结果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出质疑或投诉。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扬子晚报》上发布。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15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7月 15 日 9时30 分。
(二)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十、采购机构、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采购机构:王伟亚(标书制作)
闫方欢(报名、技术参数答疑)
采购管理部门:缪家俊、乔晗 
办公电话:18951005872、18900678830
15337518488、15337518396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昊
办公电话:025-80859240
移动电话:1533751843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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