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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江西省民办公助小型堤防建设项目上饶市广丰区十都港十都段加固工程一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西省民办公助小型堤防建设项目上饶市广丰区十都港十都段加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民办公助小型堤防建设项目上饶市广丰区十都港十都段加固工程一期已由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审字(2023)155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融资资金。招标人为江西省民办公助小型堤防建设项目上饶市广丰区十都港十都段加固工程一期项目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丰区嵩峰乡;
2.2规    模: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约448万元;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计划工期:212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相加后,对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类型:水利施工单位平台)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1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4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正式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签到的,视为其放弃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③、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④、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6按照广丰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府办字[2014]167号文件要求。工程项目确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后,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在办理中标通知书手续前,到区解拖办领取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在指定的银行将保障金及时足额存入保障金专户。
7.7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19】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 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赣建办文【2020】45 号),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8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9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上饶市广丰区水招办进行监督(电话:0793-265254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江西省民办公助小型堤防建设项目上饶市广丰区十都港十都段加固工程一期项目部
地        址:上饶市广丰区嵩峰乡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饶市广丰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机构:上饶市广丰区水招办

办 人:程先生

话 :0793-2652547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控制价(元)
1
江西省民办公助小型堤防建设项目上饶市广丰区十都港十都段加固工程一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7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丰区支行
2、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支行
3、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广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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