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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3号楼排队叫号系统项目采购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谈判公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3号楼排队叫号系统项目采购谈判公告
根据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相关规定,将于近日对部分医用设备进行院内公开谈判,请各潜在响应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自行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一、谈判项目清单
项目标段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技术需求
标段1
3号楼排队叫号系统项目
1
25
1、功能满足科室使用需求;
  2、至少包含:1套分诊排队叫号管理系统,3套分诊护士站管理系统,3套分诊语音显示系统,5套医生客户端软件,1套信息发布管理系统(包含许可证书),1套HIS双方接口,4台55寸大厅屏一体机,18台诊室屏一体机,2台功放,2只话筒,10个喇叭(含安装)及连接线。
3、2号楼耳鼻喉科检查区新增1套医技类排队叫号系统。
4、2号楼心电图检查区新增1套医技类排队叫号系统。

★注:1、响应人对谈判项目清单进行分项报价响应;
2、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二、响应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资质;
9、原则上不接受二级以下代理资质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1、各潜在响应人持公司证照及个人身份信息复印件等资料报名。资料应不少于:营业执照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产品报价;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17:00,逾期视为响应无效;
4、报名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2号门诊楼17楼信息科(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57号);
5、报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871-63638096
四、谈判要求及时间、地点
1、谈判资料(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加盖公章。
B、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加盖公章;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或年度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加盖公章;
E、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加盖公章;
F、可提供同类产品在三级或更高医院成交证明,以中标通知、合同等为准,并加盖公司公章;
G、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H、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I、《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3号楼排队叫号系统项目报价表》(请在附件一中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
J、《评审办法》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现场谈判会时:
(1)A-J项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预备3份带到会场,谈判会签到同时将一份与纸质版相同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12792061@qq.com(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2)I项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按标段分开填写!一个标段单独填写一次。A-J项每标段不少于3份,请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或公司法人签字,我院将留存备用。
2、现场签到时间:2024年2月5日下午14:00至14:30,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3、谈判时间:2024年2月5日下午14:30
4、谈判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2号门诊楼17楼信息科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57号)
五、谈判规则
1、各潜在响应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2、评标专家组成:院内专家组;
3、本次以院内谈判方式进行,在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的前提下,按评审办法中载明的标准及方法,进行综合打分后确定中标商;
4、谈判公告第一轮每个标段实质性响应人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谈判公告第二轮每个项目实质性响应人满足一家或以上,即可进行谈判。 
5、谈判规则
(1)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开启响应文件确认报价;
(3)谈判小组审查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只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
(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5)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由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7)谈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8)谈判结束。
六、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监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监审处电话:0871-63639029
重要备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行政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中标的,成交无效。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1 月29 日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3号楼排队叫号系统项目报价表.docx
 
第二章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 审 标 准
1
资格评审
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第一章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应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将不进入符合性评审。
2
符合性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没有投标报价的;
(2)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3)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投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4)投标数量与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5)其他不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综合评审标准
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
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A1+F2×A2+F3×A3
其中:
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2)评分因素权重
投标报价F1:100分,权重A1为0.1。
技术部分F2:100分,权重A2为0.6。
商务部分F3:100分,权重A3为0.3。
3)投标报价得分F1 (满分100分)
a.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供应商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
b.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第二轮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100分)
1.项目服务方案(满分5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A.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方案完善、合理可行、优于项目需求,充分考虑了医院的具体需求,科学合理且针对性强的得50分;
B.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方案基本完整,能满足项目需求,对医院的具体需求较清晰明确,服务组织措施得当的得35分;
C.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方案有部分缺漏,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对医院的具体需求不够明确或服务组织措施针对性差得20分;
D.未提供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对医院的具体需求不明确或服务组织措施没有针对性的得1分;
2.服务保障措施评分(满分30分);
A.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保障措施完整、全面、具体、详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30分;
B.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20分;
C. 未提供或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承诺及安全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具有简单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但实施力度较弱的得1分;
3.对本项目的理解(满分20分);
A.投标文件中对项目理解全面、完整,充分考虑了医院的具体需求,科学合理且针对性强的得20分;
B.投标文件中对项目理解较为全面,考虑了医院的具体需求,科学合理且但针对性一般的得10分;
C.未提供或投标文件中对项目理解不够全面,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对医院的具体需求不够明确且针对性差得1分;
5)商务部分得分F3 (满分100分)
1.售后服务承诺全面性和合理可行性(满分40分);
方案包含:(1)售后服务承诺;(2)售后服务流程(3)售后服务方式及内容;
以上3项,提供1项得5分,3项全部提供得15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量化的评审因素进行进一步评审:
(1)响应内容完善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加25分;
(2)响应内容较为合理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加15分;
(3)响应内容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加5分;
(4)未提供或响应内容针对性较差不得分;
2.故障响应时间及保障措施(满分30分);
①有明确具体的故障响应方案;
②故障响应时间满足或优于谈判文件要求;(未提供承诺函,本项不得分)
③保障措施详细合理、全面具体,能满足项目需求;
④对故障处理有合理化建议。
以上4项,提供1项得2.5分,4项全部提供得10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量化的评审因素进行进一步评审:
(1)响应内容完善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加20分;
(2)响应内容较为合理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加10分;
(3)响应内容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加5分;
(4)未提供或响应内容针对性较差不得分;
3. 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项目质量保证方案及培训方案(满分30分);
方案包含:(1)项目实施计划方案;(2)项目质量保证方案;(3)培训方案;
以上3项,提供1项得5分,3项全部提供得15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量化的评审因素进行进一步评审:
(1)响应内容完善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加15分;
(2)响应内容较为合理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加10分;
(3)响应内容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加5分;
(4)未提供或响应内容针对性较差不得分;

第三章 谈判程序及评审办法
1、总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评审机构
2.1本次谈判项目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2.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邀请的院内专家及院外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3谈判小组应当推选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3、评审原则
3.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
3.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
3.3评标只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
4、评审纪律
4.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2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3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4.4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
4.5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4.6所有资料(包括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和保留;
4.7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4.8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谈判小组统一组织;
4.9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谈判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
4.10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5、评审目的
评审工作的目的: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做出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偏离系指所投货物的类型、数量及资格证明文件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按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推荐出合格的候选成交供应商。
6、谈判程序
(1)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开启响应文件确认报价;
(3)谈判小组审查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只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
(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5)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由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7)谈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8)谈判结束。
7、评审办法
本次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谈判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7.1评审要求
7.1.1在谈判之前,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7.1.2在需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1.3资格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应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将不进入符合性评审。
7.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将不进入谈判及最终报价:
(1)响应文件没有投标报价的;
(2)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3)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投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其他不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谈判及最后报价
7.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
7.2.2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7.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
7.2.4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7.2.5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
7.2.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7.3综合评分
对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评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总得分,推荐成交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排列,依次类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谈判小组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谈判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其中F值为谈判小组所有成员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8、统分原则
8.1评委应首先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谈判文件规定分值评分。
8.2除谈判报价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
8.3统分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4统分办法: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乘以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后的总和即为供应商最后得分。
9、谈判结果
9.1谈判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9.2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
9.3 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3号楼排队叫号系统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我院3号楼1楼呼吸科(门诊类)和胸外科(门诊类)、2楼骨科(门诊类和医技类)、2号楼7楼耳鼻喉科(医技类)、2号楼6楼心电图(医技类)新增排队叫号系统的需求。
一楼呼吸科和胸外科共设有9间门诊诊室(呼吸科6间、胸外科3间),呼吸科与胸外科共用1个护士站和1台候诊大屏,签到机制和叫号机制与医院目前1号楼和2号楼系统机制相同(集成HIS系统呼叫),每间诊室在同一时间段均会出现出诊医生为1个或2个的情况,诊室屏显示界面实现自动切换相关出诊医生信息。
二楼骨科设有9间诊室(8间门诊和1间医技)。门诊和医技类均需新增排队叫号系统。骨科在候诊大厅设有3台候诊大屏,其中2台用于排队叫号信息展示,另外1台用于科室信息发布和宣教使用。签到机制和叫号机制与医院目前1号楼和2号楼系统机制相同(集成HIS系统呼叫),每间诊室在同一时间段均会出现出诊医生为1个或2个的情况,诊室屏显示界面实现自动切换相关出诊医生信息。
二号楼7楼耳鼻喉科喉镜检查区和6楼心电图检查区新增医技类排队叫号系统,喉镜检查区排队叫号系统音视频与耳鼻喉科门诊共用,诊室屏沿用现有设备,6楼心电图检查区排队叫号系统音视频及硬件沿用现有设备。
 
3号楼排队叫号系统项目软、硬件需求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55寸大厅屏一体机

4

2
22寸诊室屏一体机

18

3
功放

2

4
话筒

2

5
喇叭

10

6
音频连接线

2

7
分诊排队叫号管理系统

1

8
分诊护士站管理系统

3

9
分诊语音显示系统

3

10
医生客户端软件

5

11
信息发布管理系统

1

12
信息发布许可证书

22

13
HIS系统接口

1
包含HIS双方接口开发费用(HIS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3号楼排队叫号系统项目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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