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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闲林水库数字孪生底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就闲林水库数字孪生底座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SKZX-CG(F)-2024-007
项目名称:闲林水库数字孪生底座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闲林水库数字孪生底座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水库库区数字孪生虚拟场景。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工作内容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12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报名表(格式自拟,需要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办理的需提供)、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若采用线上获取方式的,将完整的报名资料一次性发送至334143488@qq.com。
提示:未获取发售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1205室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9点30分00秒
开标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12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提起询问。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源峰街218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
传 真: 0571-85213970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02124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源峰街218号
传 真: /
联系人 :朱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电话:0571-8935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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