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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2023年六盘山镇什字等村、泾河源镇底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至七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泾源县2023年六盘山镇什字等村、泾河源镇底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六至七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源县2023年六盘山镇什字等村、泾河源镇底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泾审批发〔20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源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估算投资 1440.60 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泾源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项目现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泾源县2023年六盘山镇什字等村、泾河源镇底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一标段:西贤村、底沟村
二标段:余家村
三标段:于李庄村、马西坡村、半个山村、杨庄村、张堡村
四标段:什字村、太阳洼村、蒿店村、大庄村
五标段:卡子村
六标段:大庄村
七标段:东山坡村
八标段:泾源县香水镇卡子村、大庄村,泾河源镇底沟村、余家村,新民乡西贤村,六盘山镇李庄村、马西坡村、东山坡村、太阳洼村、半个山村、张堡村、什字村、杨庄村、蒿店村
九标段:泾源县香水镇卡子村、大庄村,泾河源镇底沟村、余家村,新民乡西贤村,六盘山镇李庄村、马西坡村、东山坡村、太阳洼村、半个山村、张堡村、什字村、杨庄村、蒿店村
十标段:泾源县香水镇卡子村、大庄村,泾河源镇底沟村、余家村,新民乡西贤村,六盘山镇李庄村、马西坡村、东山坡村、太阳洼村、半个山村、张堡村、什字村、杨庄村、蒿店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排水沟10条(共3937米),暗管排水1条(141 米),涵管31座(DN600),涵管8座(DN1000)。
2、新建18厘米厚C30混凝土硬化路14858米(宽3米),田间砂砾石道路5035米(宽3米)。
3、新建护坡78米,土地翻耕、深松及旋耕9185亩,增施有机肥3674吨。
4、新建简易盖板161座,栽植红梅杏3500株(胸径≥3厘米,土球20-30厘米),栽植山桃2500株(地径≥1厘米,土球20-30厘米)。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标段。
泾源县2023年六盘山镇什字等村、泾河源镇底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泾源县2023年六盘山镇什字等村、泾河源镇底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泾源县2023年六盘山镇什字等村、泾河源镇底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泾源县2023年六盘山镇什字等村、泾河源镇底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
泾源县2023年六盘山镇什字等村、泾河源镇底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
泾源县2023年六盘山镇什字等村、泾河源镇底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
泾源县2023年六盘山镇什字等村、泾河源镇底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七标段
泾源县2023年六盘山镇什字等村、泾河源镇底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
泾源县2023年六盘山镇什字等村、泾河源镇底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九标段
泾源县2023年六盘山镇什字等村、泾河源镇底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标段(有机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7日08时00分至18时00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07 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仍须携带制作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至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悉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源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地 址:泾源县
邮  编:7564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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