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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凤工业园临时污水处理工程2024-2025年水质委托监测及手工比对【第二次】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青凤工业园临时污水处理工程2024-2025年水质委托监测及手工对比(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名称为青凤工业园临时污水处理工程2024-2025年水质委托监测及手工对比(第二次),现已备比选条件,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青凤临时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建设规模为 2000m3/d,主要收集青凤工业园区企业生产及生活废水,为工业废水污水处理厂,废水中含总镍、总锌等重金属污染因子,水量200-1400 m3 /d。出水COD、NH3-N、TN、TP执行《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963-2020);总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标准限值;总锌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排放标准;其它因子(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2.2 监测清单
(一)常规自行监测
监测类别
分析指标
监测方式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年度监测频率
出水废水监测
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
送样监测
厂区总排口
监测1次,监测1天
1次/天
总锌、总镍、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现场监测
监测3次,监测1天
1次/季度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类、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数、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
1次/月
烷基汞
1次/半年
雨水监测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
送样监测
雨水排口
监测1次,监测1天
1次/月
进水监测
总磷,总氮
送样监测
厂区进水口
监测1次,监测1天
1次/天
有组织废气监测
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烟气参数
现场监测
恶臭处理装置排口
出口采样监测3次,监测1天
1次/半年
无组织废气监测
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
现场监测
上下风向各1个点
监测4次,监测1天
1次/半年
甲烷
现场监测
厂界浓度最高点
监测4次,监测1天
1次/年
噪声监测
厂界噪声
现场监测
厂界4周
昼夜各监测1次,监测1天
1次/季度

(二)在线设备手工比对监测
监测类别
比对指标
手工比对频次
年度监测频次
手工比对监测
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水温、pH
流量比对10分钟累计流量,其他指标每个指标比对频次依据HJ355-2019中的规定执行
1次/季度

注: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暂定)。本项目服务期间,采购人因政策或工作需要须撤销监测对象的,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监测费用截止至撤销当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检验检测能力附表要涵盖本项目“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锌、总镍、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类、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数、烷基汞、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烟气参数、甲烷、厂界噪声、水温”(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 投标人需被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纳入重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名录(提供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受到过政府主管部门行政或刑事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服务期间所发生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比选人无关(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为盈利状态)。
3.6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2-4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无需提供。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8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2-4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2-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3.9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总额超过15万元的为单一业主提供类似水质委托监测的业绩(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3.10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上岗前与入驻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在上岗前必须提供入驻服务人员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防疫部门开具的有效的健康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拟,承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3.11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入驻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比选人及比选文件服务要求,并按上述资格要求3.10条提供相关材料,且更换人员必须经比选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承诺更换人员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有权拒绝更换人员的要求);
3.12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入驻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持续有效,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拟);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拟):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6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6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4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6月1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人支付500元/份文件费(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19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长滨路12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平台操作咨询:023-6745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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