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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DH-2024612]新干县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干县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采购项目




甲方:新干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深圳市景洋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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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采购项目 服务合同
甲方:新干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邹国平/0796-2611022
住址:江西省新干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乙方:深圳市景洋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凯
住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文汇社区前进一路 269 号冠利达大 厦 1 栋 201-09
鉴于:
《新干县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采购项目》是以政府采购的方式选 择专业公司委派专职人员依照规定履行信息采集及其他工作职责,保 证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的项目。新干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最终确定 深圳市景洋 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为新干县数字化城市 管理运行采购项目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范围
1、本期信息采集和处置业务范围
本次信息采集服务范围为新干县,实际管理规划区面积约 21 平方公里(包括一类区域 7 平方公里、二类区域 10.5 平方公 2
里、三类区域 3.5 平方公里)。
按照管理要求的不同将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区域分为三个 等级:
一类区域(核心管理区):包括景观路、重点旅游线路、旅 游风景区周边、中心商业区、人口稠密区、城市主要出入口、主 要公共场所(包括政府机关所在地、窗口地区、火车站)和主要 大街干线。
二类区域(次要管理区):包括人流密集不大的居民区、城 中村、次要干道、背街小巷。
三类区域(一般管理区):包括城乡结合部区、厂矿企业区、产业区。
三类区域面积统计如下
等级 面积(平方公里)
一类区域 7
二类区域 10.5
三类区域 3.5
合计 21

坐席员服务工作范围是指坐席员工作地点在县城市管理局 指挥中心大厅,工作服务范围为信息采集范围内及新干县范围内 的所有城市管理问题。
2、信息采集工作职责
(一)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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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针对城市乱张贴和信息采集员能直接处置的一些事、部件问题(例如井盖错位、垃圾箱翻倒等简易的事件、部件以及 采购方根据需要指定的内容),信息采集员一旦发现此类问题,便随即直接清除与解决;对有安全隐患的事、部件,采集员要及 时做出安全警示标记。
(二)采集信息并上传
主要是针对根据信息采集员职责不能直接得到处置的上述 城市管理事、部件问题以及采购方指定的信息问题,这些问题一 旦经采集员发现,采集员随即利用信息采集器(手机)采集现场 信息,并上传到县监督指挥中心立案,以便由事、部件的专业部 门(权属单位)来处置。
(三)核查(核实)信息并上传
主要是针对原发现并已经得到专业部门(权属单位)处置的 以及公众反馈的城市管理事、部件问题,信息采集员在得到监督 指挥中心指令后,前往原事、部件现场核查(核实),将现场核 查(核实)情况随即利用信息采集器(手机)采集现场信息,并 上传到监督指挥中心结案。
(四)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
主要针对辖区内出现的变更信息(含变更、减少或新增信息 等),应给予限时采集。
(五)专项普查和部件更新
针对政府重点工作的专项内容提供专项普查服务,针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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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雨等灾害天气提供快速的紧急情况普查服务,提供部件信 息变更的变更信息采集服务。
(六)对责任单位处理的结果在结案前核查。
3、坐席管理工作职责
(一)提供对信息采集员上报的案卷进行预立案筛选服务。 (二)提供公众举报电话呼叫、视频监控上报及部门转接受 理登记服务。
(三)提供对案件派遣到责任单位、并及时与责任单位、信 息采集员沟通服务。
(四)提供核查任务发放、处置效果核查服务。
(五)定期提供“数字城管”相关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报 告服务。
(六)处理“数字城管”平台其他指定任务。
第二条 乙方工作要求、配备人员数量及管理要求
1、项目工作要求
1.1 巡查要求
(一)巡查时间安排
信息采集员工作日每天巡查 7.5 小时(8:00—12:00,14:30—18:00),必须保证工作日全天候巡查(含节假日)。如遇防汛、抗台风、救灾或重大活动和重点区域保障需要延长采集时间,县 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有权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须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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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服从。
(二)定量基数
指每年(按 365 天计算),乙方上传有效案卷的累计总量。按日均工作时间每平方公里每提供有效信息 9 件以上,一年必须 保证上传有效数据量 6.64 万件以上,上报有效信息量由立案件、有效普查件和核实(查)件等构成。
(三)巡查密度标准
以责任网格为工作单位,配置固定人员、设定固定巡查路线,保障巡查间隔时间(一类区域每 2 小时巡查一次,二类区域每 4 小时巡查一次,三类区域每 8 小时巡查一次。)
1.2 坐席员工作要求
(一)所有坐席员应严格按照数字城管工作标准流程和要求 开展工作,并规范工作用语,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二)坐席员每天按时上下岗,遵守工作纪律,按规定着装;及时立案、派遣、结案;
(三)坐席员应当积极参加指挥中心组织的培训和团体活 动,及时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乙方需配备并培训一名坐席讲解接待专员,用于指挥 中心日常接待讲解工作;
(五)乙方需配备一名管理人员,用于对整个坐席工作进行 管理,并配合数据分析员定期出具相关统计报表和数据分析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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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人员队伍到位时间要求
乙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投标文件的承 诺,完成相应专业服务人员的队伍组建、培训并上岗。
1.4 服务公司人员配备要求
乙方需为本项目配备一支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及处置 队伍,共计 34 人,其中项目经理 1 人、数据分析员 1 人、安全 负责人 1 人、文员 1 人、坐席员 6 人,信息采集员 24 人,为甲 方提供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的事件信息采集和处理外包服务。
1.5 项目经理条件
(1)学历与工作经验: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网格化管理 应用技术,具有数字化城管(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管理负责 人(项目经理或者主任)10 年(或者以上)工作经验;
(2)年龄:18 周岁以上,55 周岁以下;
(3)性别:不限;
(4)健康状况:身体健康,无明显身体缺陷,能适应全天 候连续户外巡查值勤;
(5)其他要求:有吃苦精神,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和明 显不良嗜好。
1.6 数据分析员条件
(1)学历与工作经验: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信息处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处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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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技术资格;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 格中级工程师;
(2)年龄:18 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
(3)性别:不限;
(4)健康状况:身体健康,无明显身体缺陷,能适应全天 候连续户外巡查值勤;
(5)其他要求:有吃苦精神,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和明 显不良嗜好。
1.7 安全负责人条件
(1)学历与工作经验: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安全管 理工作的相关技能及经验;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2)年龄:18 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
(3)性别:不限;
(4)健康状况:身体健康,无明显身体缺陷,能适应全天 候连续户外巡查值勤;
(5)其他要求:有吃苦精神,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和明 显不良嗜好。
1.8 文员条件
(1)学历与工作经验: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财务及文字 编辑处理能力;
(2)年龄:18 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
(3)性别: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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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健康状况:身体健康,无明显身体缺陷,能适应全天 候连续户外巡查值勤;
(5)其他要求:有吃苦精神,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和明 显不良嗜好。
1.9 坐席员条件
(1)年龄:18 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
(2)性别:女性;
(3)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明显身体缺陷,能 适应全天候连续室内工作;
(4)外在条件与工作经验:形象气质较好,能够熟练操作 PC 及视窗系统,普通话标准,有吃苦精神,作风正派,无犯罪 记录及明显不良嗜好。
1.10 信息采集员条件
(1)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触屏式手机,下岗失业失土人 员、复退军人优先;
(2)年龄:18 周岁以上,50 周岁以下;
(3)性别:不限;
(4)健康状况:身体健康,无明显身体缺陷,能适应全天 候连续户外巡查值勤;
(5)其他要求:有吃苦精神,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和明 显不良嗜好。
2、相关配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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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统一购置信息采集人员工作中的 城管通手机(采购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该手机能够满足数字城 管信息采集工作,同时电池电量至少要满足一个班次的工作需 求。
(二)乙方应按照工作实际需要每月及时缴纳全部采集人员 保证足额的手机通讯资费,确保采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乙方须为信息采集员配备日常工具及劳保用品,并包 含在响应报价中。
(四)乙方须为坐席人员配备服装,冬夏季各 2 套,并包含 在响应报价中。
(五)乙方应提供管理人员日常督察、巡查的交通工具保障。
3、信息化管理软件要求
乙方应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采集员、坐席员等内部 日常监管工作,如有需要,采购人将协助提供相关硬件、网络基 础环境,软件由乙方负责开发、部署、管理,相关费用已包含在 本项目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相关管理工具软件的功能要求如下:
人员考试培训系统:应具有且不限于考试题库管理、在线考 试管理、习题练习管理等功能。
第三条 服务队伍建设及相关要求
(一)乙方应在采购合同后签订十日内,按照投标文件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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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组建相应专业服务队伍并配备统一服装。
(二)应按照采购方规定时间内完成队伍人员的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乙方负责,采购方可提供一定的指导),考核合格 后方可上岗。
(三)队伍人员待遇必须按有关法规与响应承诺要求发放。乙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与项目经理、数据分析员、安 全负责人、文员、信息采集员和坐席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合规 足额发放工资,购买社医保,发放高温补贴、节假日福利等,必 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法律规定,任何劳资纠 纷由乙方负责,采购方概不负责,但采购方有权监督审查乙方是 否履行响应承诺、服务合同和执行相关法规。
1.按月足额发放劳动报酬。项目经理工资不得低于 4500 元 /月,数据分析员工资不得低于 3300 元/月,安全负责人工资不 得低于 2700 元/月,文员应发工资不得低于 3300 元/月,坐席 人员工资不得低于 2700 元/月,信息采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 2200 元/月。
2.对所有聘用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统一购买社会医疗保 险,社会保险公司缴纳部分不低于最新的新干县人社局最低标准 要求。
3.对采集人员发放 4 个月的夏季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 月不低于 300 元,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不能低于 3 倍工资。
(四)中标人与采购人根据新干县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协商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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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三类区域,并确定三类区域巡查密度。在 符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的前提下,保持总投入信息采集员数量不 变。
第四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一年(12 个月),即 2024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
2、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该合同为第一年续签 合同。乙方经甲方检查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经甲 方检查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条 合同价
一、本合同中标价(设为“H 合同价”,下同):¥ 1578000.00元(大写: 壹佰伍拾柒万捌仟元整 )。
二、付款方式
(一)采取季度支付
每季度应支付信息采集及处置服务费以成交总价的四分之 一为基数,根据采购人制订的《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月度工作情况 评价标准》、《数字城管管理员及坐席员月度工作情况评价标准》和每季各月综合考核得分情况计算出上个季度的信息采集及处 置服务费,并于每季度后 15 日内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向新干县 财政局申请上季度服务费拨款,新干县财政局将上季度服务费拨 给新干县城市管理局,再由新干县城市管理局在每季度后 20 日 内,对乙方提供的各月工资发放表、案件来源统计表、考勤记录、采集员上报案件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凭税务发票支付上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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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息采集及处置服务费,逐季以此类推。
(二)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 深圳市景洋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账户: 41029600040266888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民治支行
三、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予以调整,或者要求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项目考核内容及细则
1、业务管理考核内容
①业绩考核:利用数字城管平台自动对有效上报率、漏报率、差错率等技能型分析考核。
②现场考核:中心随机抽查信息采集员在岗巡查、事部件漏 报情况,作为现场考核依据,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汇总。
③队伍管理考核:中心针对人员队伍管理工作,包括职业操 守、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如发现有吃空饷、欺瞒采购 方行为从严扣分处理,严重者终止采购合同并赔偿采购方相应损 失。
④制度建设考核:考核乙方公司制度建设落实情况,确保每 季度考核上报采购方各类报表的真实性,如发现造假及违约行为 将终止采购合同并赔偿采购方相应损失。
⑤设备管护考核:对信息采集公司对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设备 及城管通的保管、维护、养护、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考核。
⑥劳动保障考核:不定期对人员队伍的工资、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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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所有信息采集队伍各类人员的工资等,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⑦配合工作考核:对于配合参与的创城、创卫、禁燃等其他 交办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信息采集考核细则
乙方必须遵守《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月度工作情况评价标准》(见附件内容),平均考核分数 90 分以上视为合格;考核分数 不合格(90 分以下),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 1000 元。服务期内,如上级主管部门对《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工作情况评价标准》进行 调整的,信息采集员必须按相应调整要求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3、坐席管理考核细则
乙方必须遵守《数字城管管理人员和坐席人员月度工作情况 评价标准》(见附件内容),平均考核分数 90 分以上视为合格;考核分数不合格(90 分以下),每低 1 分扣除服务费 2000 元。服务期内,如上级主管部门对《数字城管管理人员和坐席人员工 作情况评价标准》进行调整的,乙方必须按相应调整要求开展坐 席值班工作。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对乙方服务的相关考核规定,并根据上级部门考核要求对考核规定进行修订,考核规定制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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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修订后应及时向乙方公示。
3、甲方有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乙方的服务进 行检查,并根据本合同约定及其他相关考核规定就所发现问题扣 除乙方相应金额服务费。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支付服务 费。
2、在工作时间内,因乙方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公共财产损害的,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甲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 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 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提前 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4、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 克服的技术困难所造成的损失,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 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针对本项目制定的 其他相关考核规定对其进行检查考核。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和违约责任
(一)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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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履约保函(按成交合同金额的 5%)。
(二)与服务有关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泄露或提供给 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 任。
(三)本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 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 0.5%—2%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不 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有 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 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各自义务,行使各自的权利。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策变更以及其它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 合同履行受阻。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及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5 天内,将有关部门 出具的证明文件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 120 天 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 同的协议。
3、发生事故的一方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减少由于 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损失,当不可抗力消失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 应尽快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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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 的任何变更、补充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并加盖公章后方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附件
附件 1:《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月度工作情况评价标准》
附件 2:《数字城管坐席人员工作情况评价标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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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月度工作情况评价标准》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计分标准 备注
采集情况 (25 分) 采集上报 完成情况 (25 分) 当月所有专职信息采集监督员有效信息上传 总量不得少于额定的有效上传总量。否则,每 少 1%扣 1 分,不足 1%按 1%计算,扣完为止。额定有效上传总量=中心城区实际管理面积平 方公里数*当月的工作日数*每平方公里每日 9 个有效信息上报量
案件结构 (40 分) 采集权重 (20 分) R=(案件平均采集权重/1-0.8)÷0.2*20。 注:1.案件平均采集权重/1≥1 时,R=20; 2.只考核一般案件的平均采集权重。 R 为基准值,为 拿到的分数;由 于权重最少为 0.8,所以 0.8 是肯定能拿到 的分数,所以要 减去 0.8,只考 核0.8至1这个 0.2 的区间。
类型比重 (20 分) 1.重点类型的案件数不得少于案件总数的 10%,每少 1%扣 0.5 分,不足 1%按 1%计算,扣完为止; 2.重要类型的案件数不得少于案件总数的 30%,每少 1%扣 0.5 分,不足 1%按 1%计算,扣完为止。(如重点类型和重要类型的案件总 数高于案件总数的 40%时,不扣分)。 注:只考核一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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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关联 (25 分) 考评发现 的问题 (25 分) 考评发现的问题采集公司未发现的,每 1%扣 0.25 分,扣完为止; 考评发现的问题,采集公司已发现的,每 1% 加 0.6 分,扣完为止。
案件质量 (10 分) 重复上报 并受理 在案件未结案的情况下,重复上报并受理的案 件,每 10 宗案件扣 1 分。 注:不足 10 宗按 10 宗计算。
适用流程 错误 应快速上报,而采用一般上报的,每 10 宗案 件扣 1 分。 注:案件作“作废”处理的不扣分,不足 10 宗按 10 宗计算。
未按时 核实核查 当月全部案件按时核实核查率不得低于 95%,每低 1%扣 1 分,不足 1%按 1%计算。
虚假上报 上报虚假信息或人为捏造的信息,每宗加扣 0.2 分。
并案上报 信息采集员进行信息采集时,将多个不同类型 的事部件并案上报的,每 10 宗案件扣 0.5 分。注:不足 10 宗按 10 宗计算。
上报或回 复不规范 信息采集员上报或回复信息中,文字描述,拍 摄视频、照片,或录制的录音不符合规范的,每 10 宗案件处扣 0.5 分。
加分项 (加 5 分) 专职信息 采集员超 额配置的 当月采集区域内,在 24 名信息采集员的基础 上,每额外增加 1 名信息采集监督员的,加 1 分,最多加 5 分。
减分项 (10 分) 专职信息 采集员减 额配置的 当月采集区域内,在 24 名信息采集员的基础 上,每减额配备 1 名信息采集监督员的减 2 分,最多减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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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数字城管管理人员、坐席人员月度工作情况评价标准》
考核项目 计分分值 计分标准
出勤纪律 20 分 每天配置上岗到位的人员比例不少于 90%,并且保障 每天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达到最 低人数配置要求,并能够满时段巡视,上下班准时打 卡,无迟到、早退现象,迟到、早退每人次扣公司 1 分,扣完为止。
着装形象 20 分 坐席员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不能发生不系扣 子、长发披肩、衣衫不整等影响队伍形象的行为,每 发生一次扣公司 2 分,扣完为止。
案件处置 20 分 坐席人员严格按照数字城管操作手册进行案件登记、任务派遣、结案归档等工作,每无故错误、超期操作 一宗的扣公司 0.5 分,扣完为止。
活动到会 20 分 中心组织的工作例会、临时召集的会议、组织的培训 考察活动中,必须保证无迟到早退、无故不到,每发 生一次扣公司 1 分,扣完为止。
大厅内务 20 分 每日清扫保洁大厅环境卫生,个人物品放置于橱柜抽 屉内,保持日常桌面整洁,下班前关闭好门窗,上下 班时规范人员进入机房操作设备。
隐患上报 (加分项) 10 分 在第一时间发现并上报重大公共安全隐患,避免重大 损失的,给予公司每次加 2 分,并予以通报表扬。
管理人员 减额配置 (减分项) 20 分 当月项目经理、数据分析员、安全负责人、文员专职 配备,正常履职的不扣分,少一人扣 5 分,最多减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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