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三分院安谱耗材采购应急快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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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城市 | 重庆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三分院安谱耗材采购应急快采 |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三分院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三分院对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三分院安谱耗材采购 项目采用应急快采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4,000.00 元)
(专业领域:
实验耗材、标物、器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04 12: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1.盖上公章的注明单价的报价一览表。
2.盖上公章的产品备注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响应文件。
3.盖上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4.以上所有响应文件创建在一个PDF文件里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东路133号,汪老师,18580292385
(三)验货方式: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1.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验收合格后,甲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向采购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1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按采购单位内控要求,采购结果将不会公示,仅通过短信通知供应商中标(成交)结果。如有疑问请咨询项目执行方单位。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三分院
联系人:
黄军
联系电话:
18580292385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4,000.00 元)
(专业领域:
实验耗材、标物、器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货物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MCT SPE column、 四环素检测专用SPE小柱、CNWBOND HC-C18 SPE 小柱) | ¥4,000.00 | 1(批) | ¥4,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04 12: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1.盖上公章的注明单价的报价一览表。
2.盖上公章的产品备注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响应文件。
3.盖上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4.以上所有响应文件创建在一个PDF文件里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东路133号,汪老师,18580292385
(三)验货方式: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1.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验收合格后,甲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向采购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1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按采购单位内控要求,采购结果将不会公示,仅通过短信通知供应商中标(成交)结果。如有疑问请咨询项目执行方单位。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三分院
联系人:
黄军
联系电话:
18580292385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