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仿真综合实验室维修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08-31

近日,物资集中采购单位发布飞行仿真综合实验室维修改造相关的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据悉此次招标内容有飞行仿真综合实验室维修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机构或代理

投标企业需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针对此次招标制定合理合规的报价。投标企业需在整个投标过程中秉承诚信友善的原则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投标策略。由于项目执行的急迫性,对投标人务必确认满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如果对该项目有意向,需按照投标截止时间等相应要求按时提交标书。招标单位将按时进行后续的评标活动,和中标企业共同完成飞行仿真综合实验室维修改造。

在当前社会,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交通工程行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随着人们对交通安全、便捷、舒适的需求不断增强,交通工程行业的发展趋势也逐渐清晰。

首先,交通工程智能化趋势日益明显。智能化交通设施和智慧交通管理正在成为交通工程的两大亮点。以智能交通信号灯为例,通过信号灯掌握路口状况、优化信号控制,不仅可以缓解拥堵,更能提高交通效率。智慧交通管理则更注重数据处理、信息传递和整合,打通各种数据交互的壁垒,通过大数据分析,优化驾车体验和城市交通流动,使交通系统更加智能化。

其次,绿色化趋势逐渐明显。环保意识的增强,使得绿色交通工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近年来,电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为城市交通带来了无限的活力。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绿色交通工程将会成为未来交通工程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最后,智能交通和绿色交通的发展是交通工程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在如今这个信息高度互通且向智能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的社会,交通工程不能落后于时代的发展,需要与时俱进。未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交通工程将会进一步智能化、绿色化,在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交通工程行业的发展仅是一个缩影,亟需加强对未来趋势的前瞻性研究,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创新和改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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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样采集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M-2023-08-00689(招标文件编号:JM-2023-08-00689)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样采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绘宇智能勘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白沙路1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1楼102房
2023.09.04 160次浏览

2023年远达街道拆除违章建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远达街道拆除违章建筑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YJS-ZC-2309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6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6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2023年远达街道拆除违章建筑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2023年远达街道拆除违章建筑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2023年远达街道拆除违章建筑服务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服务地点:远达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服务质量:优质服务。满足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7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7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至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023.09.04 113次浏览

农安县巴吉垒镇通信架空线揽整治项目(通信管道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TY-2023063(招标文件编号:ZTY-2023063) 二、项目名称:农安县巴吉垒镇通信架空线揽整治项目(通信管道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青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323号鸿基名筑1324室
2023.09.04 104次浏览

朝阳区某小区物业公司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区某小区物业公司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FCC-F1001 项目名称:朝阳区某小区物业公司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和纳税的证明材料。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4.被授权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本企业员工(需提供近一年(2022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七)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至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被授权人应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员工(需提供近一年(2022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朝阳区某小区物业公司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3-VGBFCC-F1001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物业公司 物业服务 优质服务 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服务期限可续签二年 长春市朝阳区 最高限价:朝阳区某小区住宅、车库、附属用房不超过0.6元/平方米/月。 投标供应商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 ※(七)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一)申领时间: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被授权人应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员工(需提供近一年(2022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2023.09.04 93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