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清远丝苖米区域公用品牌系列推广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最新消息显示: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宣布启动2023年清远丝苖米区域公用品牌系列推广活动的招标,旨在向社会各界同仁、企业及个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内容。针对此次采购,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前来参与。据了解,这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2023年清远丝苖米区域公用品牌系列推广活动,具体细节可以参照附件中的招标文件和规章制度。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相关规定,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相关评标工作。
在此温馨提示有意向的投标人,务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提交至清远市农业农村局,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方将妥善保管和使用招标文件,确保其完整、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更改、私自添加或删除文件内容,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和公示。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提醒各招标方,在招标活动中切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如对招标活动有任何疑义或不明之处,欢迎与清远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5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远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125号),制定本规定。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清远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
中共清远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三农”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
市委农办同时作为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设置市委农办秘书科(市扶贫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农办、市扶贫办日常事务。
市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