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药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8-07

最新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宣布启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药品采购项目招标程序。据悉,此次招标旨在寻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药品采购项目的合适供应商。

根据招标公告信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将面向全国邀请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此次招标。所有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并遵守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将包括产品规格、报价等细节和要求。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书面投标文件,并附上相关材料。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将组建专门的评标小组,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选择最佳的方案。最终的投标人将收到中标通知,并将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签订正式合同。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表示,本次招标旨在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药品采购项目寻找最优秀的供应商,希望广大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人需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要求,并明确提供招标单位所需的所有信息和文件。任何未遵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以上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药品采购项目招标通知。其他细节请留意后续公告。

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加速,医疗卫生行业也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以下就是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趋势。

首先是数字化医疗。数字化医疗是指将医疗卫生服务与信息技术相结合,通过电子医疗记录、医疗设备联网、互联网医疗等手段,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协同与管理。随着智能医疗设备、健康管理与远程医疗等领域的发展,数字化医疗将在未来成为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方式。

其次是医疗智能化。医疗智能化是指基于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将医学知识与实践经验编码为算法,通过数据分析、模型训练等过程,实现对医学图像、医学诊断、药品配方等医疗业务的自动化、智能化处理。医疗智能化能够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精准度和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医疗服务,但也需要充分考虑数据隐私、医疗风险等问题。

第三是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疗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将传统医疗服务向网络化延伸,通过在线问诊、远程诊疗、药品配送等方式,实现患者与医生之间的长程医疗服务。互联网医疗能够打破地域限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但也需要注意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安全性和隐私保护问题。

最后是智慧医疗。智慧医疗是指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将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医药产业等不同领域相互融合,建立全流程、全环节、全覆盖的医疗生态系统。智慧医疗能够实现医疗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打破医疗服务的分割式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综合效益和社会价值。

综上所述,数字化医疗、医疗智能化、互联网医疗和智慧医疗是当前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趋势,它们能够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改善患者的医疗体验,成为未来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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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动物强制和计划免疫疫苗采购项目

一、合同编号: ESZCEQS-G-H-230035 二、合同名称: 2023年动物强制和计划免疫疫苗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ESZCEQS-G-H-230035 四、项目名称: 2023年动物强制和计划免疫疫苗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鄂托克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永亨生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鼎丰丽景天下A12号楼2单元104号 联系方式:0471-3903765 联系方式:0471-3903765
2023.08.14 28次浏览

乌审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2023年秋季动物防疫疫苗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2023年秋季动物防疫疫苗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鄂尔多斯市尚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审旗凯园幼儿园4楼招标代理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SSK-ZB-074 项目名称:采购2023年秋季动物防疫疫苗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4.9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9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产品参数 (元) (元) 口蹄疫0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牛) 口蹄疫0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羊) 50毫升、100毫升/瓶 50毫升、100毫升/瓶 ★规格50 毫升、100毫升/瓶;用于预防牛羊O型、A型口蹄疫,免疫期6个月;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交货时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采用206佐剂生产;效力检验,每头份疫苗含口蹄疫O型、A型均高于8个PD50,146S含量≥6.0μg/头份;内毒素含量≤10EU/头份;总蛋白含量≤300μg/毫升;为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副反应处理承诺书及符合以上参数的供货批签发原件扫描件(签合同时需提供原件证明)。 ★规格50 毫升、100毫升/瓶;用于预防牛羊O型、A型口蹄疫,免疫期6个月;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交货时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采用206佐剂生产;效力检验,每头份疫苗含口蹄疫O型、A型均高于8个PD50,146S含量≥6.0μg/头份;内毒素含量≤10EU/头份;总蛋白含量≤300μg/毫升;为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副反应处理承诺书及符合以上参数的供货批签发原件扫描件(签合同时需提供原件证明)。 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 50毫升/瓶、100毫升/瓶 ★包装为50毫升/瓶、100毫升/瓶;采用先进佐剂生产;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交货时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效力检验,每头份疫苗含口蹄疫O型应高于8个PD50,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免疫保护期6个月;为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副反应处理承诺书及符合以上参数的供货批签发原件扫描件(签合同时需提供原件证明)。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或小反刍联苗 50、100头份/瓶 ★规格50、100头份/瓶;每头份疫苗含有的小反刍兽疫弱毒病毒不低于103.0TCID50,用于预防羊的小反刍兽疫或者小反刍与羊痘;产品-20℃以下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交货时有效期在12个月以上;为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副反应处理承诺书及符合以上参数的供货批签发原件扫描件(签合同时需提供原件证明)。 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 ★包装为250毫升/瓶;采用先进佐剂生产;产品在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交货时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粘度应不超过70cP;HI效价平均滴度(GMT)均不低于1:128;甲醛残留量测定不超过0.08%;为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副反应处理承诺书及符合以上参数的供货批签发原件扫描件(签合同时需提供原件证明)。 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 10、20头份/瓶含稀释液 ★包装10、20头份/瓶含稀释液;用于预防生猪猪瘟病,类型为传代细胞源疫苗。每头份病毒含量≥15000RID,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猪瘟免疫期12个月;在 -15℃保存18个月;交货时有效期在10个月以上;兽用生物制品GMP生产企业生产,需提供生产企业加盖公章的GMP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为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副反应处理承诺书、批签发原件扫描件(签合同时需提供原件证明)。 ★包装为500羽/瓶;每羽份病毒含量≥106 .0EID50,在 2-8℃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交货时有效期在20个月以上,投标和签合同时提供含量≥106.0EID50包装500羽/瓶的供货产品二维码产品图片及批签发报告扫描件。免费配套提供相应厂家生产的新城疫抗体比对抗原,抗原参数:兽用生物制品GMP生产企业生产,需提供生产企业加盖公章的GMP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含诊断制品生产线) 复印件,规格数量:2ml/瓶*2,操作简便,总反应时间不超过80分钟,提供试剂产品图片及产品宣传彩页。为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副反应处理承诺书及符合以上参数的供货批签发原件扫描件(签合同时需提供原件证明)。 ★包装 100头份/瓶;每头份病毒含量不低于103.5TCID50;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注苗后4-5日产生免疫力,免疫期为12个月。使用耐热保护剂技术,2—8℃保存,有效期18个月,交货时有效期在12个月以上;配套提供相应的牛结节性皮肤病抗体荧光微球检测试剂盒,试剂盒参数:兽用生物制品GMP生产企业生产,需提供生产企业加盖公章的GMP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含诊断制品生产线) 复印件 ,能特异性检测牛结节抗体;实验操作时间短,每一步反应时间不得高于30分钟,试验结果阴阳性对照成立,结果易于判定;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产品图片及供货二维码图片,规格数量:96T*2。为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副反应处理承诺书及符合以上参数的供货批签发原件扫描件(签合同时需提供原件证明)。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8.04 43次浏览

疫情防控隔离人员药品采购

二、合同名称: 疫情防控隔离人员药品采购 三、项目编号: 鄂财购备字(电子)[2023]WS03888号 四、项目名称: 其他呼吸系统用药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仁善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疫情防控隔离人员药品采购 主要标的单价:12410.0000元 合同金额:4.964000万元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3.07.18 32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