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投资-公开招标-GT2023-SH161-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2023-07-27

近日,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厦门医院 今日发布了一则关于 公物投资-公开招标-GT2023-SH161-餐饮服务 的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旨在帮助招标单位推进公物投资-公开招标-GT2023-SH161-餐饮服务的顺利推进,招标范围为 餐饮服务;数量:1项;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有意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日期 前,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公司需注意,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应当严格遵照招标公告要求,不得出现任何关于价格、技术、服务条件、经营状况等方面的约定和承诺。

在投标文件评审的过程中,招标单位将会对投标人的资质、经验、技术实力、服务能力等进行充分考核,并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方案进行评估。经过评估,招标单位将会确定中标公司,并与中标公司履行签约程序。此次招标有关详细信息,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招标单位。

服务采购行业的发展趋势:数字化、智能化、可持续化

近年来,服务采购行业在大力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可持续化的大背景下,持续快速发展,成为市场竞争中的新亮点。

数字化是服务采购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普及,服务采购行业逐渐向数字化转型。在数字化的趋势下,服务采购人员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分析和处理大量数据信息,从而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

智能化是服务采购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服务采购行业将迎来一场智能化革命。未来,服务采购人员将会通过智能化技术实现采购流程自动化、供应链透明化、采购预测和决策优化等目标,提高采购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可持续化是服务采购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近年来,人们对环保和节能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服务采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行业共识。未来,服务采购行业将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和低碳采购,研发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产品,并严格控制供应商的环保标准和社会责任,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总之,数字化、智能化、可持续化已成为服务采购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服务采购企业应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推进信息化建设、智能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以实现更高效、更精细、更绿色的采购策略,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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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方信-厦方招〔2023〕QY07701号-关于FX2023-QY077思明区青少年宫秩序维护服务采购委托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2023-QY0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思明区青少年宫秩序维护服务采购委托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5日       各有关供应商: 2、本项目报名时间顺延至2023年09月08日17时30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顺延至2023年09月14日09时30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观音山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161号 2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小姐,陈小姐
2023.09.03 69次浏览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3-HCCS-SH761-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CCS-SH761 项目名称: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序号(1)、(2)、(3)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备注:(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明相关文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3)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2023.09.01 72次浏览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3-HCCS-SH760-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CCS-SH760 项目名称: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序号(1)、(2)、(3)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备注:(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明相关文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3)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2023.09.01 56次浏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2023-TZ0494C1 项目名称: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为分行全体合同制员工、退休人员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具体包括门诊医疗保障、住院医疗保障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自筹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适用期为3年,自2023年10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9月30日二十四时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保险经营范围,并提供经行业监管部门核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至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咨询电话:王小姐0592-2219823;传真:0592-5706660-6969。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8.31 36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