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反恐防范标准化建设项目配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近日,上海政法学院发布招标公告,拟针对反恐防范标准化建设项目配套设备采购发起采购。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竞标。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内容。有意向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快做好相应的准备。
竞标者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资金实力,需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并提供拟供货物的详细信息及报价报表。所有竞标者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及报价。本次招标将于2023-07-24开始,竞标者可在上海政法学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有竞标者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报价真实合理。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联系上海政法学院咨询。
上海政法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上政”,是上海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合作组织检察官培训基地、司法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合作交流基地、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重点培育院校和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为“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成员、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成员。
上海政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84年的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以及其后的上海法律专科学校;199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1993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开始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1998年,开始研究生层次的人才培养;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院校。
截至2022年10月,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有13个教学单位,40余个本科专业(方向);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