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水岸住宅楼项目造价审核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3-07-18

2023-07-18 ,盘锦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宣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成功中标该单位日前发布的康桥水岸住宅楼项目造价审核服务项目,成为该项目的首选供应商。

盘锦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招标中提交的方案经过严格评审,被评定为符合招标要求、优质可靠,中标结果得到了全体评审人员及公众的一致认可和支持。此次招标经过激烈的竞争,中标单位以其强大的实力和卓越的方案,在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该项目。

本次中标将进一步巩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建筑工程的领导地位,并提升公司在盘锦市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为推动该领域的发展作出贡献。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表示,该公司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优势,切实保障服务质量和工程进度,以优质的服务满足盘锦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相关用户的需求和期望。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把本次中标作为机遇,继续加强创新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争取更多市场份额和社会声誉。

据悉,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类公司,注册地位于陕西省陕西省,注册资本约500000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承接建设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结(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提供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监控及工程索赔业务服务;提供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接受司法机关与仲裁机构委托对工程经济纠纷进行鉴定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业务;承担各类土木、建筑、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及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及政府采购咨询服务业务;价格评估;工程监理业务;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房屋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经过多年的快速增长和变革,建筑工程行业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技术和新材料的推动下,建筑工程行业正经历着一场新的转型,这将揭示出未来的发展趋势。

首先,建筑工程企业将越来越注重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的应用。人工智能周围的各种数据分析技术将有效地优化建筑企业的管理和生产机制,定制和优化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最新技术和服务。机器人技术的应用也将加快建筑工程的速度和质量,提高效率。

其次,建筑工程企业将借鉴其他行业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方面的经验和技术,通过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应用、物联网等途径来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土地开发、房地产销售、设计、施工、监理、投资等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

另外,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趋势也将成为未来建筑工程的重要方向。这意味着建筑企业将采取更环保、节能和减排的技术来建造更可持续的建筑物。这样的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建筑物将使未来的城市更加宜居、更加现代化。

总的来说,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将更加注重智能化、信息化和可持续发展。这将产生极其广泛的影响,对建筑工程行业以及相关企业、政府和公众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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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迎宾小学扩建项目配套工程等6个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JXLTJYJ-202308031 项目编号:PJXLTJYJ-202308031 项目名称:迎宾小学扩建项目配套工程等6个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迎宾小学扩建项目配套工程等6个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6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采购内容:负责编制迎宾小学扩建项目配套工程等6个工程节能报告并通过审批,配合审批部门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节能报告的编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需的采购内容。 三、投标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报名: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于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每天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3:30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 500.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11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至2023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购买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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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工程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楠楠、吕静、严辉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根据《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田女士0427-2907245       名 称: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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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洼区新立镇绿化管理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大洼区新立镇绿化管理养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天成家园B座四单元24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SDWXLZ20230824 项目名称:2023年大洼区新立镇绿化管理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59.54876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54876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绿化总面积暂定 197157.85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实际为准)。 绿化项目区域内的去除枯死植株、移植预留植物、树木扶正,乔灌木、绿篱、草木植物等的浇灌,草坪的杂草清除,植物 (树木、绿篱、草坪等) 修剪、浇水、灌溉、病虫害防治、植物防护 (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乔木养护 14676株,灌木养护 4786 株,绿篱及色带养护 1950 ㎡;草坪养护 175687 ㎡;花卉养护 19520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2、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4日 至2023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保险;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到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本项目支持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天成家园B座四单元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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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大洼区华山路北侧新建污水管网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五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C-CNGD20230817 项目名称:大洼区华山路北侧新建污水管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9273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9273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附件,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至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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