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竞争性谈判—GW2023-SH453—无线PH胶囊检测系统项目—成交公告

2023-07-12

近日,万励科技有限公司成功中标280000.0元的无线PH胶囊检测系统项目。这一消息成为了近期厦门市服务采购的热点话题。

据悉,无线PH胶囊检测系统是由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发起的。本次招标吸引了众多行业内的参与者竞逐。万励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众多参与单位中的佼佼者,其优质的服务方案赢得了招标方的高度认可。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表示对其能力和实力充满信心,相信中标单位可以为项目的成功开展提供稳定、高质量的服务。

此次中标,不仅仅是中标单位能力的体现,更是对其在行业中的声誉与口碑的充分肯定。万励科技有限公司表示,将以此次中标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解决方案。中标消息一经公布,受到了行业内的高度关注,众多企业恭贺万励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的巨大成功。但万励科技有限公司强调,在这一背后是公司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和专业能力的结晶。未来,万励科技有限公司将继续升级服务品质,以不断适应行业变化,服务于各领域客户的需求。

今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和万励科技有限公司将继续紧密合作,以建设一个更加安全、高效的无线PH胶囊检测系统项目为己任,成就更多的业绩,创造更加灿烂的明天。

据悉,万励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其他类公司,注册地位于福建厦门市,注册资本约50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软件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农业机械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日益开放,我国服务采购行业的规模持续扩大,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呈现出了一些明显的发展趋势。

首先,服务采购行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发展,为服务采购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以电商平台、招投标平台、物流平台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平台,极大地提高了服务采购的效率,实现了线上采购的快捷和便利。

其次,服务采购企业加强自主创新。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服务采购企业开始注重自主创新,研发技术和产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企业通过不断优化供应链和采购管理流程,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采购效率,实现成本的节约和效益的提升。

再次,服务采购行业面向多元化需求发展。服务采购行业不仅集中于传统的商品采购和处理等方面,同时逐渐向非传统领域发展,并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技术、咨询、营销等服务领域,满足不同的多元化需求。

最后,服务采购行业注重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的经济活动和社会角色,服务采购企业注重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在采购过程中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行绿色、环保、节能等理念,通过优化采购流程和管理方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总之,服务采购行业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竞争挑战,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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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方信-厦方招〔2023〕QY07701号-关于FX2023-QY077思明区青少年宫秩序维护服务采购委托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2023-QY0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思明区青少年宫秩序维护服务采购委托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5日       各有关供应商: 2、本项目报名时间顺延至2023年09月08日17时30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顺延至2023年09月14日09时30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观音山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161号 2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小姐,陈小姐
2023.09.03 69次浏览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3-HCCS-SH761-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CCS-SH761 项目名称: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序号(1)、(2)、(3)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备注:(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明相关文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3)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2023.09.01 72次浏览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3-HCCS-SH760-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CCS-SH760 项目名称: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序号(1)、(2)、(3)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备注:(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明相关文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3)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2023.09.01 56次浏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2023-TZ0494C1 项目名称: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为分行全体合同制员工、退休人员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具体包括门诊医疗保障、住院医疗保障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自筹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适用期为3年,自2023年10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9月30日二十四时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保险经营范围,并提供经行业监管部门核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至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咨询电话:王小姐0592-2219823;传真:0592-5706660-6969。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8.31 36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