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2023年幼儿园保教、食堂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静宁县教育局今日发布一则关于货物类招标信息。该招标旨在为招标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货物供应,促进该领域的发展。本次招标所有招标商均有资格参与竞标。感兴趣的招标商请于截标日期前提交标书,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内容。有意向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快做好相应的准备。
静宁县教育局将制定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并依照专业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公正、透明地选择中标商。中标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合同保证供货及服务的质量。该招标是静宁县教育局持续推进货物采购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静宁县教育局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产品供应服务。感谢平凉市各位招标商的关注和支持,期待共同推进该领域的发展。
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14〕73号)和《中共静宁县委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静发〔2014〕31号)精神,设立静宁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工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