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必需品等政府储备项目(第一批)更正公告
北京市商务局今日发布一则关于货物类招标信息。该招标旨在为招标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货物供应,促进该领域的发展。本次招标所有招标商均有资格参与竞标。感兴趣的招标商请于截标日期前提交标书,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内容。有意向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快做好相应的准备。
北京市商务局将制定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并依照专业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公正、透明地选择中标商。中标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合同保证供货及服务的质量。该招标是北京市商务局持续推进货物采购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北京市商务局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产品供应服务。感谢北京市各位招标商的关注和支持,期待共同推进该领域的发展。
北京市商务局(简称市商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口岸办)牌子。
北京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口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北京市商务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318号)而组建的政府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是主管北京市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商务局同时挂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口岸办)的牌子。
2018年11月,北京市机构改革中将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更名为市商务局,仍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
划入来京投资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认定职责;将有关反垄断等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职责划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