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北仑海关综合实验楼(长江南路219号)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3-0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日前公布了北仑海关综合实验楼(长江南路219号)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据悉,该项目招标经过层层筛选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2799935.47。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具有较强实力和经验的企业,其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了业内专家的高度认可。此次中标也表明了该企业有能力承担这一项目并保证其质量和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表示,本次招标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旨在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参与,促进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同时,也为北仑海关综合实验楼(长江南路219号)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次中标信息的公布将进一步增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行业领先企业的知名度和声誉,也将为全行业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信任和认可,将对其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表示,将继续秉持“信誉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为北仑海关综合实验楼(长江南路219号)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支持,力争将项目打造成一个具有示范性和影响力的项目。

公布中标信息是招标过程中必要的环节,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0574-89095225.除了展示中标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外,也是对公众和企业的一种负责和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表示,将继续推进这一工作,为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据悉,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类公司,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注册资本约50000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物业管理,室内外装潢,绿化养护,草花租摆,清洗保洁,上下水管道安装,照明设备、室内电力线路安装,电器设备安装维护,餐饮管理。。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随着消费升级和新型消费需求的不断涌现,服务采购行业正在迎来全新的发展趋势。从传统的物质采购向服务采购的转变,服务采购行业不仅承包了各大企业的重要采购事务,而且逐渐成为了各行业的新增长点。

服务采购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求,向服务供应商购买相关的服务。对于企业而言,在服务采购之前,需要根据其运营模式、商品类型等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流程,并且进行有效的供应商评价和谈判,确保采购的服务能够提升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在当前服务领域中,除了传统的人力资源、培训和咨询等服务之外,新兴服务如技术支持、数据管理、营销策略设计等方面也逐渐成为服务采购的重要方向,这也为整个服务采购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服务采购行业的发展面临着多重挑战。首先是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剧,为了在竞争中占据优势,服务采购企业必须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的服务绩效和服务质量。

其次,信息技术在服务采购行业中逐渐得到广泛应用。随着信息化的深入推进,各类服务采购企业将更加依赖于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手段,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需要加强信息安全的保障。

服务采购行业的未来将会是一个利润高、稳定性强的行业。通过不断完善现有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成本,服务采购行业将会逐步发展成为支撑企业业务发展的重要产业链,为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提供全方位支持,推动企业发展到更高的层次。

/ 相关内容推荐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9号宁波科技大厦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43-F1022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41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学院区域内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1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中外合资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投标供应商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注册网址:plap.mil.cn或118.64.254.72)。(六)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023.07.12 53次浏览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ZFCG2023B015G 项目名称: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400000 最高限价(元):5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平台:www.zcygov.cn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2023B015G-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doc
2023.07.11 28次浏览

某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9号宁波科技大厦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43-F1022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41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学院区域内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1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中外合资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投标供应商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注册网址:plap.mil.cn或118.64.254.72)。(六)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023.06.19 57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