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系统运维及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原厂技术服务项目合同(第2包)

2023-07-04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经过严格筛选和评选程序,公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系统运维及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原厂技术服务项目的合同签订结果。据了解,金财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将携手完成该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系统运维及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原厂技术服务项目是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近期开展的重要项目之一,吸引了众多企业的关注和参与。经过层层筛选和评选,金财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系统运维及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原厂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中脱颖而出,凭借其优质的服务和专业的技术实力,成功击败了其他竞争对手,赢得了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的认可和青睐。金财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经验,真正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系统运维及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原厂技术服务项目的需求和要求。

据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财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中标对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成功实施具有积极意义。相信金财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以其过硬的能力和专业素质,为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系统运维及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原厂技术服务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并产生出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此次合同的签订,也是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结果。通过公开、透明的招标过程,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坚守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了招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这也体现了招标单位对于广大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支持和鼓励。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表示,将与金财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密切合作,共同努力,确保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系统运维及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原厂技术服务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相信通过双方的携手努力本次招标项目将取得成功,并为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做出积极贡献。

据悉,金财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内资公司类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北京市,注册资本约10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软件咨询;税务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作为新闻资深编辑,我了解到信息技术行业是一个不断进步和变化的行业。在当前的信息化时代下,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正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这篇新闻中,我将会探讨一些目前信息技术行业的发展趋势。

首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将成为信息技术的主要方向之一。在人们所使用的所有技术和服务中,都存在着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可以用来提高人类生活的质量。同时,这些数据也成为了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目前,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等领域,这些技术不仅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变化,巨大的商机也会随之产生。

其次,区块链技术也成为了信息技术领域的热点之一。在数字货币得到广泛应用的同时,区块链技术也逐渐走入了大众视野。它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去中心化交易方式和保证交易透明安全的技术手段,同时也为信任机制的改进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第三,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也被广泛应用于娱乐、教育等领域。这两项技术为人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沉浸式体验,不仅可以用于游戏、电影等方面,还能够用来模拟实际场景,提高培训效果和生产效率。

最后,移动设备和移动应用也成为信息技术领域的重要推动力。移动设备的普及让人们可以随时随地接入互联网,而移动应用则是让人们享受到更为便捷的生活。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5G技术将进一步推动移动设备和移动应用的发展。

总之,信息技术领域的发展趋势非常明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以及移动设备和移动应用都是信息技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未来,这些技术将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变化和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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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ZF2023-14-0448 二、合同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3年服务器与网络设备维保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ZF2023-14-0448 四、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3年服务器与网络设备维保项目 五、合同主体
2023.08.21 40次浏览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计算机类教育教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3]

项目概况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计算机类教育教学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0日11:00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计算机类教育教学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64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09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5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第三章采购需求 招标文件正文
2023.08.10 51次浏览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离子体直线装置主机中标公告

中标(成交)金额:427.90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四川九天真空科技有限公司 离子体直线装置主机 427.908万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湖路350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四号楼317室         2.项目联系方式
2023.07.31 31次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3年服务器与网络设备维保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F2023-14-0448(招标文件编号:ZF2023-14-0448)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C3楼8层西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徽中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3年电子税务局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为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在用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包括:负载均衡、交换机、POE交换机、无线控制器、各型无线AP)信息化设备提供维保服务,以保障税收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转。设备包括113台服务器,541台网络设备(其中:负载均衡12台,交换机15台,POE交换机28台,无线控制器1台,各型无线AP计485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3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瑞涛、倪楠、杨柳、夏云龙、项永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7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联系方式:许先生,0551-62838109      
2023.07.24 52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