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桥头及企石税务分局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7-03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发布招标通知,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桥头及企石税务分局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招标。据悉,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桥头及企石税务分局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本次招标针对服务采购。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完整的法人执照,有成功的案例和相关的技术规格,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投标人需准备的材料包括投标书、商务和技术方案、企业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针对本次招标,招标单位保留最终解释权。欢迎有能力和诚信的企业前来投标。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由原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原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合并而成。

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挂牌仪式在东莞举行,标志着原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原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随着服务采购在商业领域中的发展和普及,其趋势也愈加清晰。服务采购指的是企事业单位通过市场活动,与提供特定服务的供应商合作,达到完成项目或任务的目的。服务采购行业的发展趋势如下:

数据驱动:随着数据分析技术的日益成熟,服务采购商越来越重视数据驱动的决策。在服务采购中,通过数据分析能够获得更精确和实时的信息,比如供应商的评估和财务风险等指标,有助于采购商更好地了解市场形势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盈利模式和收费模式的创新:早期的服务采购主要是以传统的收费模式为主,但是未来服务采购行业的盈利模式和收费模式将会更加多样化。如面向用户的纯收费、面向供应商的盈亏分成、面向企业的顾问咨询服务等多种模式的创新将会推动这一行业的发展。

电子化:互联网发展的助力下,服务采购行业的电子化进程正在加速。像协同工作软件、在线招标平台和采购管理软件等工具都已经成熟,通过使采购过程更加透明、快速,同时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了服务采购的效率。

智能化: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服务采购很快将加速向智能化方向发展。智能化将会改变整个服务采购过程中数据处理和决策分析的方式,这样做能够大幅度提高服务采购的效率,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的准确度。

地域化:与传统的服务采购市场不同,未来趋势将更加地地域化,更多的服务采购将在本地市场展开。服务采购市场的本地化,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带动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也能使采购商和供应商暂时避免地理距离带来的不利影响。

在未来,随着服务采购市场的快速发展和与科技的融合,服务采购的趋势将更加多样化,企业需要关注这些变化,紧跟市场的发展动向,以更高的透明度和精准性进行采购,提供更好的服务,进而推动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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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15-2023-00468 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1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 合同包预算金额:5,312,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批发服务 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312,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如标的提供的时间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总额后标的提供的时间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合同包1(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2023年09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023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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