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铜峡市税务局食堂维修改造工程开标时间变更公告

2023-06-19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青铜峡市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青铜峡市税务局食堂维修改造工程相关的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投标企业需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针对此次招标制定合理合规的报价。投标企业需在整个投标过程中秉承诚信友善的原则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投标策略。由于项目执行的急迫性,对投标人务必确认满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如果对该项目有意向,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详细的了解。需按照投标截止时间等相应要求按时提交标书。招标单位将按时进行后续的评标活动,和中标企业共同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青铜峡市税务局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日益开放,我国服务采购行业的规模持续扩大,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呈现出了一些明显的发展趋势。

首先,服务采购行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发展,为服务采购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以电商平台、招投标平台、物流平台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平台,极大地提高了服务采购的效率,实现了线上采购的快捷和便利。

其次,服务采购企业加强自主创新。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服务采购企业开始注重自主创新,研发技术和产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企业通过不断优化供应链和采购管理流程,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采购效率,实现成本的节约和效益的提升。

再次,服务采购行业面向多元化需求发展。服务采购行业不仅集中于传统的商品采购和处理等方面,同时逐渐向非传统领域发展,并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技术、咨询、营销等服务领域,满足不同的多元化需求。

最后,服务采购行业注重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的经济活动和社会角色,服务采购企业注重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在采购过程中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行绿色、环保、节能等理念,通过优化采购流程和管理方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总之,服务采购行业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竞争挑战,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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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2023-2024学年学生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铜峡市2023-2024学年学生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青铜峡市2023-2024学年学生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博政采比[2023]-034号 项目编号:宁博政采比[2023]-034号 项目名称:青铜峡市2023-2024学年学生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青铜峡市2023-2024学年学生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青铜峡市2023-2024学年学生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青铜峡市2023-2024学年学生校(园)方责任保险项目保险公司服务 青铜峡市2023-2024学年学生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其他教育服务 其他教育服务 青铜峡市2023-2024学年学生校(园)方责任保险项目保险中介机构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数量合计: 预算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一标段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二标段资质要求:具有《保险中介许可证》;4.本项目允许保险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同一保险主体,只能由一家分公司参与。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9.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10.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6、7、8、9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时间:2023-08-19 18:00:00 至 2023-08-25 18: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14:00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15:00:00 (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时间:2023年08月30日15:00:00 (北京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一标段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二标段资质要求:具有《保险中介许可证》;4.本项目允许保险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同一保险主体,只能由一家分公司参与。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9.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10.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6、7、8、9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时间:2023年08月19日 至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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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滨河中学餐厅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五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吴忠市滨河中学餐厅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URUI2023-ZCZB[25] 项目名称:吴忠市滨河中学餐厅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五标段:食用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供货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后由采购人重新选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至2023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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