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专业辅助服务(财务司法鉴定服务)中标公告
2023-06-06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近日公布了关于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专业辅助服务(财务司法鉴定服务)的中标结果。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盐城分所以178000.0的价格成功中标,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据了解,该项目是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在近期启动的重要采购项目之一。旨在招募有实力、有经验、有信誉的企业共同完成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专业辅助服务(财务司法鉴定服务)。历经层层筛选和现场评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盐城分所凭借其雄厚的实力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最终拿下该项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盐城分所表示此次中标将为其业务拓展、品牌提升等方面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近年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盐城分所一直致力于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创新、不断追求卓越。此次中标,不仅是对其过去的努力和成就的认可,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一项重要支持和帮助。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盐城分所将一如既往地追求卓越、勇攀高峰,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加安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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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一大队营房提升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YCGACG2023-07-076
采购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一大队营房提升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YCGACG2023-07-076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盐城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薛警官18205106106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冠逸轩花苑16号楼1117室
联系方式:何梦茹151953538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一大队营房提升改造工程
合同金额:40.6462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9-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9-04
项目联系人:薛警官
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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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南高新区解放路以东、通榆河以西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一标段)合同
一、合同编号: JSZC-320992-YCJX-G2023-0011001
二、合同名称: 盐南高新区解放路以东、通榆河以西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一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992-YCJX-G2023-0011
四、项目名称: 盐南高新区解放路以东、通榆河以西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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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盐城盐沼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监测与评估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盐城盐沼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监测与评估研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HY2023001
项目名称: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盐城盐沼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监测与评估研究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盐城盐沼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监测与评估研究项目,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起至2024年3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2)需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交纳的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投标。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公布在相关网站。【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20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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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YCGACG2023-XJ-JC06(招标文件编号:YCGACG2023-XJ-JC06)
二、项目名称:盐城高速二大队弱电智能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金额:14.37982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盐城市公安局
地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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