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场地宣传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6-05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宣布启动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场地宣传设计项目的招标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包括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场地宣传设计项目 。

据悉,此次招标工作将遵循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招标规定,所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均可参与竞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方案和商业方案等。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提前准备相关应答文件。

根据相关的工作安排,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一支专业评审团队,该项目将在专业的评审团队的监督下,公正公开地进行评审,最终选定合作单位。投标人可以通过招标单位官方网站、邮件、传真等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申请文件。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表示,此次招标工作旨在寻找在业内最具竞争力的合作伙伴,共同开拓市场。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工程行业在我国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在未来的发展中,建筑工程行业的趋势将会呈现以下几大趋势:

建筑行业作为传统的基础性行业,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人工生产模式下,随着科技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化装备也开始被广泛应用于建筑行业中,从施工机械到智能化楼宇管理系统等。智能化装备的应用将会大幅提升建筑行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降低劳动强度和事故率。

建筑工程行业是消耗能源和资源最多的行业之一,对环境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绿色建筑作为新的发展方向,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政府所推广。未来,建筑行业还将继续推进绿色施工、绿色材料和绿色建筑设计,在保证建筑结构和功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能源的消耗。

建筑设计的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建筑行业的发展水平,未来建筑行业将不断加大对建筑设计人员的培养和引进,提升建筑设计人员创新能力和设计水平,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建筑行业将会逐渐走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和绿色化的方向。

在建筑行业中,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如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建筑行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和风险。未来,建筑行业将进一步加大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力度,并逐渐推广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于所有建筑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

在未来的发展中,建筑工程行业的前景广阔,将会持续引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但是,建筑行业也将会面临很多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全力以赴,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方向,不断提升自身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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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秀水河子镇人民政府东北红色旅游第一村秀水河子村提升设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秀水河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王女士15842586663            
2023.09.04 120次浏览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辽宁省绿色优质农产品成果展展位设计、制作、安装及拆除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3年辽宁省绿色优质农产品成果展展位设计、制作、安装及拆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1-8号A15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ZB-20230164 项目名称:2023年辽宁省绿色优质农产品成果展展位设计、制作、安装及拆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辽宁省绿色优质农产品成果展展位设计、制作、安装及拆除,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布展时间:9月19日—21日,展览时间:9月22日—25日,撤展时间:9月26日。以上时间要求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1-8号A1507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1-8号A1507开标室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1-8号A1507开标室
2023.09.01 70次浏览

沈阳某住宅小区房屋测绘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某住宅小区房屋测绘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或网上申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LNSY-F4004 项目名称:沈阳某住宅小区房屋测绘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 沈阳某住宅小区房屋测绘项目 拟选取一家测绘机构对某小区进行测绘服务,总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测绘成果用于办理该小区不动产权证 辽宁省沈阳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通过沈阳不动产中心系统审核30天内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通过沈阳不动产中心系统审核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时间:2023年08月24日至2023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一)申领时间:2023年 8 月 24 日至 8 月 31 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或网上申领。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czb-026@yichengzhaobiao.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人电话:18842357261。 (五)询价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023.08.24 45次浏览

沈阳建筑大学东部生活区海绵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C2023011(招标文件编号:LNHY2023-27307) 二、项目名称:沈阳建筑大学东部生活区海绵建设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泰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堤东路1-8号2-20-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辽宁泰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东部生活区海绵建设工程 按照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配建海绵城市设施,以实现雨水的回收及利用。施工内容为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注:透水砖铺装不施工;原有大型乔木保留,小型灌木可清理;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和警戒线。)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刘新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辽22118199195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勇、刘浩(不含采购人代表) 七、公告期限 (2)确定时间:2023年8月15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葛老师 024-24690652      
2023.08.15 63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