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办公楼经营权转让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赣企恒招〔2023〕-12-1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6-0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宣布启动办公楼经营权转让项目的招标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包括办公楼经营权转让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安市吉州区长冈南路。

据悉,此次招标工作将遵循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的招标规定,所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均可参与竞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方案和商业方案等。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提前准备相关应答文件。

根据相关的工作安排,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将组织一支专业评审团队,该项目将在专业的评审团队的监督下,公正公开地进行评审,最终选定合作单位。投标人可以通过招标单位官方网站、邮件、传真等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申请文件。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表示,此次招标工作旨在寻找在业内最具竞争力的合作伙伴,共同开拓市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于2004年07月26日成立。

法定代表人周名亮,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受公司委托建设、经营管理电厂,热力生产及供应(热力管网建设除外)等。

随着人类对能源和水资源需求的不断增长,水利水电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未来几年,水利水电行业将继续蓬勃发展,其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水利水电行业将继续追求节能环保,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众所周知,化石燃料燃烧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重大的污染。在这一背景下,水利水电行业将会促进可再生能源(如水力、光伏、风力等)的发展,同时推进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通过这些措施,水利水电行业有望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保护环境。

其次,水利水电行业将逐渐实现智能化发展。随着各种新兴技术的不断涌现,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水利水电行业将在智能化领域取得更多的成果。智能化技术可以实现远程监控、自动化运营等,大大提高了水利水电站的管理和维护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

最后,水利水电行业将加强国际合作,助力“一带一路”建设。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水利水电行业将成为其核心领域之一。各国将通过合作共赢的方式,加强技术交流、资源整合、项目投资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推进水利水电行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行业的发展趋势是多元化的,它将在不同领域的合作中取得更多的机会和挑战。未来几年,水利水电行业有望成为世界能源和水资源领域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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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职工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赣企恒招〔2023〕-11号】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应建中、张先煊、刘啟建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磋商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4日 2.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2023年06月05日 3.简要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年。 5.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吴女士 0796-8226866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2023.06.05 46次浏览

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职工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赣企恒招〔2023〕-11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职工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吉安市吉州区长冈南路29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企恒招〔2023〕-11号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61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职工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2.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前二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征)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时间:2023年05月25日 至2023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023.05.24 49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