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太平区翠城一期13号楼、23号楼、金水湾小区6号楼室内维修竞争性磋商
2023-05-29
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近日发布了建筑工程,服务采购的招标通知。
太平区翠城一期13号楼、23号楼、金水湾小区6号楼室内维修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范围包括太平区翠城一期13号楼、23号楼、金水湾小区6号楼室内维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已于2023-05-30 00:00:00发布,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6-05 00:00:00。招标要求投标方具有较好的资格条件,并需要按照招标要求制作相应的投标文件作为投标凭证。招标单位将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对投标方的资格、技术方案、商务条件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中标方。同时,招标单位还将组织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等活动,为投标方提供全面的支持与服务。
此次招标是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完成太平区翠城一期13号楼、23号楼、金水湾小区6号楼室内维修的重要一步,也是招标单位提升企业形象、加强市场竞争的重要举措。招标单位将致力于依法公正、透明、公开的原则,推进招标过程,并期待各投标方的积极参与与支持。有意投标的企业可于招标文件发布后前往[招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了解详细项目信息。更多招标信息,请关注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官网或拨打18341826978进行咨询。
/
相关内容推荐
阜新高新开发区食品加工聚集区地质勘查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NXC-2023-WJ/P-025(招标文件编号:LNXC-2023-WJ/P-025)
二、项目名称:阜新高新开发区食品加工聚集区地质勘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一期B座2层205室
中标(成交)金额:19.7000000(万元)
1 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阜新高新开发区食品加工聚集区地质勘察采购项目 阜新高新开发区食品加工聚集区地质勘察采购项目,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工作全部内容,提交成果报告。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成果文件。 满足采购方要求
赵光景、陈丽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八、其它补充事宜
地址:阜新经济开发区东风路17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2023.09.04
85次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其它多功能一体机电子卖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15号(4门、5门、6门)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7号
张金明
张金明
地址: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十、附件
2023.09.04
102次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麦克风/话筒电子卖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09047539762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麦克风/话筒电子卖场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15号(4门、5门、6门)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名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十、附件
2023.09.04
84次浏览
阜新市太平区孙家湾南山(骨灰林)阜新市太平区南山纪念园墓碑石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阜新市太平区南山纪念园墓碑石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FX.ZC.2023019
项目名称:阜新市太平区南山纪念园墓碑石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01包:包组名称:云柱狮子墓
02包:包组名称:芝麻白黑碑墓
采购需求:阜新市太平区南山纪念园墓碑石材采购,包括设计、货物、运输、维护等所有费用(具体要求详见货物需求)
采购需求:阜新市太平区南山纪念园墓碑石材采购,包括设计、货物、运输、维护等所有费用(具体要求详见货物需求)
注:01包和02包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01包/02包均为合同签订后30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至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9.04
100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