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卖场采购合同
近日,塔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与黑龙江省护路人实业有限公司庄重签订了一份总金额为196425.0洛桥津改性沥青灌封胶按吨销售合同。此次合同签订标志着塔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在公开招标程序后,确立了黑龙江省护路人实业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作为此次招标活动的中标单位,黑龙江省护路人实业有限公司将负责洛桥津改性沥青灌封胶按吨销售的相关工作,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与服务。黑龙江省护路人实业有限公司的竞争力和专业性为其赢得了被招标单位的认可,以及同行业其他潜在竞争对手的压制。根据相关的规定,塔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发布了洛桥津改性沥青灌封胶按吨销售的项目招标公告。该公告得到了广泛关注,吸引了众多知名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踊跃报名参与。招标单位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招标评审,确保竞争环境的公平性。
经过层层筛选,黑龙江省护路人实业有限公司在竞争激烈的招标中脱颖而出,凭借其专业的技术实力、良好的企业信誉以及竞争力的报价,成功赢得了洛桥津改性沥青灌封胶按吨销售的中标资格。
双方在签约过程中严格遵守了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为了确保工程的高质量和按时完成,塔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黑龙江省护路人实业有限公司将保持密切的合作与沟通,在项目实施中共同努力,共同推进。
黑龙江省护路人实业有限公司的中标成功将为其企业发展提供重要的推动力。同时,此次中标也将对该行业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促进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黑龙江省护路人实业有限公司将在未来的工程过程中努力提升服务品质,以满足塔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高质量工程的期望。塔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黑龙江省护路人实业有限公司的选择充满信心,并有望共同实现双方在工程领域的共同发展目标。该合同的签订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也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与价值。相信在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该项目将取得圆满成功,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贡献力量。
注:合同公告的内容仅代表相关单位对合作关系的宣布,并不涉及主观判断和对相关单位的评价。
据悉,黑龙江省护路人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内资公司类公司,注册地位于黑龙江大庆市,注册资本约100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物业管理;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装卸搬运;电子产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