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结果公告(包6)

2022-12-21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2023-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中标公告。据悉,该项目招标经过层层筛选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5076500.0。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较强实力和经验的企业,其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了业内专家的高度认可。此次中标也表明了该企业有能力承担这一项目并保证其质量和进度。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本次招标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旨在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参与,促进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同时,也为2023-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的建设和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次中标信息的公布将进一步增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行业领先企业的知名度和声誉,也将为全行业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同时,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信任和认可,将对其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将继续秉持“信誉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为2023-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的建设和实施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支持,力争将项目打造成一个具有示范性和影响力的项目。

公布中标信息是招标过程中必要的环节,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0592-2200393.除了展示中标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外,也是对公众和企业的一种负责和尊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继续推进这一工作,为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据悉,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类公司,注册地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本约5000000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实验室检测(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产品认证(具体业务范围以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管理体系认证(具体业务范围以认证机构批准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水质检测服务;针织品、纺织品、服装的检测;皮革检测服务;箱包检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空气污染监测;工矿企业气体监测;水污染监测;废料监测;噪声污染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光污染监测;室内环境检测;食品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服务采购行业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一个行业,随着“新经济”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服务采购行业将迎来更为广泛、深入的变化和机遇。下面,我们来看看服务采购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人们对服务采购的需求不断增长,各类服务采购平台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些平台不仅能为企业提供服务采购的“一站式”服务,还能帮助企业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因此,服务采购平台将成为服务采购行业的发展趋势。

在服务采购领域,智能化、定制化服务是目前市场的热点。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服务采购企业能够打破原有的采购流程,推出更加定制的服务,并且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这一趋势将会进一步提升服务采购行业的竞争力。

随着全球化的趋势,服务采购国际化、多元化的趋势将会更加明显。各国企业之间将在服务采购领域进行更广泛的交流和竞争,各类定制化、专业化服务将会蓬勃发展,服务采购行业将会呈现出更加多样化和国际化的特点。

服务采购生态联盟是当前服务采购行业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它是以各类服务采购企业为核心,涵盖服务供应商、客户、用户、投资者、政策机构等多方参与,共同打造的服务采购生态体系。这一趋势将会促进服务供应链的优化,提升整个服务采购产业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随着互联网等技术手段的深入发展、人们对服务采购的需求不断增长,以及全球化的趋势,服务采购行业将会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服务采购企业将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实力、优化服务体系,才能在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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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方信-厦方招〔2023〕QY07701号-关于FX2023-QY077思明区青少年宫秩序维护服务采购委托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2023-QY0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思明区青少年宫秩序维护服务采购委托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5日       各有关供应商: 2、本项目报名时间顺延至2023年09月08日17时30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顺延至2023年09月14日09时30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观音山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161号 2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小姐,陈小姐
2023.09.03 69次浏览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3-HCCS-SH761-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CCS-SH761 项目名称: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序号(1)、(2)、(3)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备注:(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明相关文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3)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2023.09.01 72次浏览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3-HCCS-SH760-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CCS-SH760 项目名称: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序号(1)、(2)、(3)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备注:(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明相关文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3)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2023.09.01 56次浏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2023-TZ0494C1 项目名称:2023-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为分行全体合同制员工、退休人员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具体包括门诊医疗保障、住院医疗保障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自筹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适用期为3年,自2023年10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9月30日二十四时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保险经营范围,并提供经行业监管部门核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至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咨询电话:王小姐0592-2219823;传真:0592-5706660-6969。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8.31 36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