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沈阳辉山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村供水发展规划更正公告

2022-12-02

近日,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招标通知,现对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沈阳辉山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村供水发展规划进行招标。据悉,本次招标针对建筑工程。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完整的法人执照,有成功的案例和相关的技术规格,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投标人需准备的材料包括投标书、商务和技术方案、企业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招标单位保留最终解释权。欢迎有能力和诚信的企业前来投标。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工程行业也得到了 tremendous 的发展及繁荣,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 challenges 。那么,未来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又会是怎样的呢?

首先,随着全球环境问题不断加剧,建筑行业也将发生巨大变化。绿色建筑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主流趋势,未来将更加流行。同时,注重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建筑材料和技术也将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其次,科技的不断进步也将对建筑行业带来革命性的影响。3D 打印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以及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简称 BIM) 等高科技将为建筑设计、建造和管理带来前所未有的便利和效率提升。

此外,大量的城市化进程将需要建造更多的建筑物,从而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建筑工程行业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为提升建筑管理效率、质量以及安全性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

最后,建筑产业链的协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筑产业链由很多的行业构成,包括建筑设计、建设、制造、运营和维护等。在未来,各行各业将更多地协同合作,形成合力以推动建筑行业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总之,未来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将是倾向于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建造模式以及基于协同合作的建筑产业链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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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101次浏览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辽宁省绿色优质农产品成果展展位设计、制作、安装及拆除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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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47次浏览

沈阳某住宅小区房屋测绘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某住宅小区房屋测绘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或网上申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LNSY-F4004 项目名称:沈阳某住宅小区房屋测绘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 沈阳某住宅小区房屋测绘项目 拟选取一家测绘机构对某小区进行测绘服务,总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测绘成果用于办理该小区不动产权证 辽宁省沈阳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通过沈阳不动产中心系统审核30天内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通过沈阳不动产中心系统审核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时间:2023年08月24日至2023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一)申领时间:2023年 8 月 24 日至 8 月 31 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或网上申领。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czb-026@yichengzhaobiao.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人电话:18842357261。 (五)询价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023.08.24 3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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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46次浏览